“老朋友,你真的不准备把星盘借给这小子吗?”

加百列回过头,见自己的老朋友司汤达正站在身旁。(173)

“有什么意见?”

“我要是你,也不会傻到答应借星盘给他的。”司汤达微笑道:“那样的话,我无法向圣主交代。”

加百列笑着点了点头,望着小生逐渐缩小的背影。

“借或是不借,决定权其实并不在我手里。”

“……就看这小子的了。”

两人相视一笑,彼此心领神会。知香小酒馆虽然不大,生意却好得很。

现在还没到吃饭的时候,已经有了八、九成客人。

小生要了壶这里有名的蜜酒和一碟羊囊肉,慢慢的吃着。

他已经在这里坐了快半天了,热呼呼的蜜酒已经变得冰凉,囊肉也因为端上来的时间太长,散发出一股腥膻的味道,已经不能吃了。小生用手指拨弄着酒杯。

自己已经在这里,耽误了整整五天。

五天来,小生每天都去圣堂求见加百列,希望可以感动他,但加百列简直比得上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母亲的!要不是自己不知道星盘放在什么地方,早就出手硬抢了。

弄不到星盘,就没办法前去宙界深处寻找图匙,自己该怎么办?是就这样耗在这里,还是先联络上夫差他们,大家合力逼加百列交出星盘来?

但如果那样做,可就彻底得罪圣堂了。

小生一时间犹豫不决,正在苦恼,忽听酒馆门口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跟着见门帘一卷,有几个衣着华丽的少年走了进来,领头的是个一脸阴沉之色的金发少年。

小生觉得这少年十分眼熟,仔细打量了他几眼,才想起他就是当日随萝丝一同去过直布罗陀山谷的汤姆,当时因为萝丝的原因,这小子还曾经把自己视为情敌,处处和自己过不去。

经历过这么多事后,小生现在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初出茅庐的少年。

在现在的小生看来,汤姆不过是个只会追逐女孩的纨裤子弟罢了,自然不会把他放在心上,当下便不再看他,自顾自喝起了蜜酒。

事隔两年多,小生因为屡逢奇遇,功力大进,不但长高了不少、就连皮肤也比当初光润了,因此汤姆也没认出他来。

在几个少年的恭维下,汤姆得意洋洋地坐下,大声叫道:“老板,快拿蜜酒来。”

他们这几个狗少是这里的常客,老板哪敢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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