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昨天下午,凌霄从财务领了奖金后,乡里就有几个人撺掇让他请客,他爽快地答应了,这让人们大感意外,想不透凌霄也有太阳从西边出的一天。

因为在人们的眼中,凌霄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学生哥,而且好像特别抠门。作为一个城里双职工家的孩子,大陈乡也不只他一个,比起另几个城里人,他真是够朴素够节俭的,来这上班快一年了,只见他除了买些必要的生活品外,从未见他到供销社和私人小卖部买过零食之类的,身上的衣服虽然整洁干净,但基本是那几身,很少见他添置新衣,而且是烟不抽酒不喝,也不与人们混同下馆子,食堂卖啥他吃啥。人们私下议论,有人说如今像他这么学好的城里青年真是少见了,有人却说他天生抠门舍不得花钱,所以听他爽快地答应请客都感意外,但他们却不知道凌霄爽快地答应请客是另有想法。

在参加工作近一年中,凌霄总感到与大家的关系还有些生分,很多时候融不到人家的***里,不合群的状态很不好受,他私下曾反省,认为可能是不与大伙在一起谈笑喝酒的缘故。

他过去对乡里的情况可以说是毫不了解,来了后才知乡里的人谈笑起来百无禁忌,不管男的女的,尤其是那些成过家的人,脏话和黄话常挂在嘴头,听得很不入耳。而且有些脏话和黄话说得赤裸裸,人家说得人还不脸红,他听得反而脸红的无地自容。到后来,经常在这种环境里,听得时长耳朵也就磨起茧子了,免疫力增强了,脸皮没那么嫩了,听到好笑的也跟着哈哈大笑,但他总认为自己是有文化的人,又是刚参加工作还没成家的初虎子,人家说人家的,他不能跟着瞎掺和,应洁身自好,遇到众人在污言秽语地谈笑时,能躲开则尽量躲开,所以与众人相交泛泛。

对于喝酒,凌霄不香那玩艺,可他知道自己酒量很大,因为在大专时与同学们喝过许多次,尤其是临毕业要分别的那些日子,更是每天晚上都有喝酒聚会。在每一次有他参与的时候,没有一个同学能喝过他,他喝酒的最高记录是一斤高度白酒还捎了两瓶啤酒。在几次的酒后,其他同学虽都没他喝得多,却有唱的,有笑的,有哭的,还有乱蹦乱跳的,更有骂人发酒疯的,他则非常清醒,最多感到身上热乎乎的,一直也没弄清自己到底能喝多少酒。参加工作后之所以不喝酒,一方面是因他的家境不算富余,而且家庭情况特殊,从小就很节俭,参加工作后还保留了以前节俭的习惯,从不乱花钱。更主要的一方面是,在他的观念中,作为有志上进的年轻人,下馆子喝酒胡混不是好行为,不愿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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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要脸则无敌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阿福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阿福并收藏人不要脸则无敌最新章节第二十三章 惨祸的前后(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