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三个月以来,凌霄的魂儿整个都被金彩萍勾走了,从他进入青春期懂得男情女爱以后,还没有哪一位姑娘,能让他从第一次见面的那刻就丢魂落魄了。

金彩萍虽漂亮怡人,但也并非绝对就是天仙化人美貌绝伦,比起他所见过的美女,彩萍也只能算是其中佼佼者,他初、高中的女同学中就有好几个与她不相上下的,有的比她还靓丽耀眼,而且他家中的两个妹妹也是有过之无不及。那彩萍到底有啥特别之处竟如此地吸引他,令他丢魂落魄这么着迷呢?

凌霄也曾自问过这问题,多次自问后觉得可能是出于这三方面的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他在念大专以前,对那些俊美俏丽的女同学只能是心存景仰,就是有慕念也不敢有丝毫表露,除了认为那个年纪不该生那种念头外,还因为他一门心思是要考取大学,最次也要考个大专,所以在那时竭力压抑勃勃春情不敢硬去胡思乱想,偷看了心中慕念的女同学一眼都会自责半天。果然,功夫不负苦心人,在无比激烈的竞争中,大学虽没考上,可也达到了最低目标,作为应届生就考取了省农业专科学校。有得必有失,得到了念大专的机会,也失去了在懵懂青春年少之际未能一尝男情女爱的滋味,把青春的萌动生生地憋闷在心底。等念了大专有心尝试时,可他们的学校不仅是狼多肉少,而且也没一个女同学能入他法眼的,更无从说起有令他丢魂落魄的人儿了。至于那初高中时曾让他暗暗慕念的漂亮女同学,当时只不过是暗恋之心,有的是时过境迁心中的念想淡了,有的是听说早被别人捷足先登了,只能暗地里叹息失去了与人家联系的冲动。参加工作之后,他对男女之情更加渴望,恰是在这心理和身体最骚动之际,彩萍的出现如同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让他喜出望外一见钟情。

第二个因素,当然是彩萍那清秀俊美的模样吸引他。彩萍脸庞圆润饱满,双眸欢大灵动,玉齿洁白齐整,红唇柔润诱人,那一向素面朝天的肌肤粉嫩细腻,其貌可称千里挑一令他百看不厌!她的身高大约在一米六五左右,苗条玲珑的身材不高不矮,亭亭玉立正是他喜欢的类型。而且他评判是否是大美女的标准,除了相貌要端正标致,皮肤要白嫩细腻,身材要苗条玲珑以外,还要看手是否润泽灵秀,脚是否小巧纤美。在第一次见到彩萍时,经过他忙中偷闲的几番端详,彩萍完全符合上面的标准,因此第一次见了就惊为天人,为之失魂。

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彩萍既细又黑的那弯柳眉,既明亮又清澈的那对杏眼,第一印象不仅是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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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要脸则无敌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阿福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阿福并收藏人不要脸则无敌最新章节第二十三章 惨祸的前后(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