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去相亲了。

自从我二十三岁之后,我老娘给我安排过无数次相亲,可我经常半路跑走或者根本不去,就算乖乖到场,也说两句话就走,基本上没有很正式很认真的相过亲。

我老娘被我的行为气到半死,可她的淫威就是在这件事上一直无法发挥作用,因为我特别不喜欢这种和未来的老公相遇的方式,这颠覆我心中从少女时代起就开始的爱情想像。

爱情应该是突发的、偶然的、像雷电一样,你无法知道它在何时出现、劈向哪里,也无法安排,我一直是这么想的,所以对相亲非常排斥。

可是兔妈的一席话惊醒了我这个梦中人,我得多接触男人,带着交朋友的心态,学习和男人如何相处。

“万一遇到一个比林泽秀更合你心意的人呢?”她说。

但我却并不觉得有这个可能,我活了二十九年了,第一回遭遇了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不大可能连着两次出现这种情况,那样会精神错乱的。

今天和我约会的对象,就是贝贝说的那个韩国人,叫朴英俊,二十五岁,还在本市的一所有名的大学读书,据说是一家韩国大企业的少东。贝贝一再向我保证,朴英俊同学找中国女孩当女朋友不是要找人免费练习汉语,而是真正想娶中国女人当老婆的。

对这个我倒不是特别在意,说句实话,虽然林泽秀一直不找我,让我感觉很沮丧、很挫败,但我既然已经千方百计进入了CES,当然不会善罢干休,现在心里一想起他就热乎乎的。我同意相亲,不过是观念转变了而已,并不是说我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梦想。

我一个这么纯洁正派的女子,做出这种一脚踏两船的事也是经过一番挣扎的,不过最后还是强大的邪恶战胜了弹性的正义。

因为没有特别期待,自然心里放松,所以我差不多是蹦蹦哒哒到了贝贝指定的地点,就是离我家不远的一个小花园内,很奇怪的有一种小时候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感觉。

打老远的,我就认出前方男人正是朴英俊,从他那身韩式的扮相,还有在这么热的天,也要一手插裤袋,一手打伞,那么多荫凉的地方不待,非得站在大太阳下摆POSE的行为来看,必是此人无疑。

之前贝贝非要我晴朗的天气中拿着一把雨伞,他说是见面时彼此相认的标志。那雨伞骚包得很,白底,上印了好多红心,和朴英俊拿的那把一样。

我以奇门遁甲的方式曲线迂回的向韩国人靠近,目测了一下此人的质量。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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