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红着脸说道:“吴尽先生他的确没说他不好意思,他说,我那本笔记本他这几天仔细看了几遍,觉得值很多钱,他用一根椅子腿跟我换,我实在太亏了。于是,就给了我这个。”

说完,尼克伸出右手,上面带着一个黄色的戒指。

福雷斯说道:“哦?原来是那种两个铜币一个的戒指,尼克,搞不好吴尽先生是在你妈妈的地摊上买的呢。”

尼克惊讶道:“哎呀,那我还没有感谢他照顾妈妈的生意呢!以前和妈妈摆地摊时,我们对每个客人都要说声谢谢的。福雷斯,我是不是应该骑马追上去道谢呢?”

马克西:“你、你们两个等一下……”

贝奥夫道:“尼克,你怎么把戒指戴到了无名指上,难道你结婚了吗?”

尼克奇道:“结婚?怎么会,我还没成年呢。”

贝奥夫皱起眉头,说道:“哪有人会在右手戴戒指的,脱下来脱下来。”

福雷斯道:“他左手比较大,就戴右手喽。”

尼克道:“不是……”贝奥夫抓住他右手,把无名指上的戒指取了下来,套在了他左手小指头上,笑道:“这样才对嘛,一般戒指都要戴在左手,因为大家右手要做事情,戴着戒指会很不方便。”

福雷斯道:“那他要是左撇子呢?”

贝奥夫道:“尼克他不是喜欢用右手嘛,而且啊,戴在小指上就是说明你单身。”

那戒指却是孔径不小,在尼克左手小指上套它不住,晃来晃去的。尼克转转手腕,那戒指也跟着晃荡晃荡,四个人瞪着眼睛看了几眼,福雷斯说道:“这样怕是不成,我怎么听说小指头上戴戒指的人都是离婚了的?”

贝奥夫一呆,的确有这种说法,随即伸手捏住了尼克的脸蛋,尼克惊叫一声,抬手打落贝奥夫的爪子。贝奥夫揉着手腕说道:“你看尼克细皮嫩肉的,哪里会是结过婚的样子。”福雷斯从尼克小指上取下戒指,向他大拇指套去,这次却是指头太粗,套不进去。福雷斯叫道:“我就说他左手大嘛!”尼克在他脚上跺了一脚,伸手抢回戒指。

马克西道:“大拇指也不对,大拇指戴戒指,表示你正在思春,想……想……咦,我一开始是要说什么了?”

尼克涨红了脸,说道:“我还是戴右手,无名指上好了。”

马克西道:“右手无名指,说明你有修女心性。”尼克一愣,贝奥夫说道:“他是公的耶!”尼克一听,眉毛竖了起来,将戒指往无名指上一套,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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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赞歌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暗黑水桶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暗黑水桶并收藏恶魔的赞歌最新章节第六十四节 伴娘和那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