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传情颂”花店。

我蹲在一桶绿玫瑰前面,看着淡绿的色泽发呆;浑然忘了老板阿怪要求我剪叶去刺做苦工,以回报他收留钟昂住宿在这儿的恩情。

当然我是可以带钟昂回我台北的小窝共宿啦,反正有房间。但基本上我不会傻到让对我有企图的男人步入我的地盘。谷亮鸿那傻小子之所以成了特例,是因为我看准了他的“恋慕”只是一种错觉。我与他之间哥儿们的情谊比男女之情超过更多。

但钟昂不同。我从没这么深刻的感觉到男人对我有所图的氛围;朱棣亚没有,其他人都没有,就连小谷也不过是因为不曾情窦初开过,所以自以为很爱我。如今那小子不也追去日本了?恐怕这次当真是被爱神K中了(他自然又成了我哀悼的事件之一)。

爱情呀--真是令人丧气。

阿怪猛然由百合花丛中兵起来的身影狠狠吓了我一跳,并且了起来。又来了!

就见他死气沉沉的眼突然晶亮,且死死瞪向门外某一点,双手就这么一捞--这回捞到的是一束刚进货的满天星口然后大步奔跑出去!

不必看也知道这个怪男人又相到什么美女,莫名其妙送人花去了。

虽然他送花的怪异行为曾遭受多次钜创--例:被美女的男朋友殴打或撂话,被美女甩巴掌当神经病看;被拒收;或吓坏美人,尖叫跑开--但他仍戒不了这种怪异行为。我实在是败给他了,并且奉送他“小怪”的美名。

我与他相识当然也是这么结缘的。一年前与友人在对面餐厅吃饭,才出饭馆哩,就有一个长相斯文,行为却怪异的男子送我一盆“火焰草”,我好笑之余,情商着要求换一束百合花才要接受,但他抵死不肯,花硬塞在我手中就要走回花店。接下来他便以一下午的时间彻底了解惹到我的下场。

然后,每次我上台北时一定会赖在这追讨一壶花草茶喝。偶尔偶尔也介绍一些人来这边打工。像半年前被我扭来这里当免费工人的张博宽,如今已成了另一家分店的店长兼股东了--谁说坐过牢的不良少年没前途?

阿怪的奇怪就在这里--我对他做什么,他都无异议的接收;只不过更加相熟了之后,他小子也懂得回整我。真正是学坏了。

不一会,我看到阿怪脸上含笑的走进来,显然这次的美女很给面子,收下花了。

“我真怀疑这种怪癖不改,你哪一年才娶得到老婆。”我叹气。

“我喜欢欣赏美女,但不想收藏任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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