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有着童话一样的金黄色阳光一样的黄昏,路边的小摊已经在做着散发出油香的晚餐。[173]

还有人已经在吃着喷香的食物,喝着冒着白的被金黄色阳光渲染得色彩很漂亮很漂亮的啤酒。

我拼足了力气,但是奔跑的速度终究还是因为伤拼不过,这些安心要狠狠地收拾我的保安。

在一把刀,绝对是闪亮的水果刀,让我的背添了伤痕时。

我只得向旁边奔跑。

一下子就撞翻了一张桌子。

那是几个绝对不同于普通打工仔的混混,他们的穿着和他们那目空一切的气质,几乎在我一撞,就看出来了。

他们很是敏捷,一下子跳了起来。

立刻骂道:“我吊你老母!”

这话,是广东的土话,和四川的日你老娘是一个意思。

这是我的忌讳!

真的,在这个世界,谁都不能骂我老妈!

这是一定的。

混混到处都有,混混在任何地方都是得罪不得的。

立刻,就有混混一把抓起凳子!那是要砸我!

就有混混把酒瓶子在地敲烂!那是要戳我!

就有混混一下子掏出了尺长的亮光闪闪的砍刀!那是要砍我!

保安大声叫着什么D哥屁哥卵老大,也围了来!

仿佛大家一起在享受一场疯狂的烤羊盛宴,而我是那等待烹而食之的羔羊。

但我不是沉没的羔羊,马镇娃儿从来就不是沉默的羔羊,我更从来不是沉默的羔羊!

何况他骂了我老妈,他就已经触犯了我心底的尊严!

触犯我一个马镇娃儿的心底尊严,我当然要用我的生命反击!

我是一下子飞窜起来,扑向那骂人的混混的。

没有多余的动作,几天来的遭遇,已让我,至少在打人,变得出手毫不犹豫,出手就狠狠用出全力。

我的身体一下子与那个小子撞在一起,我的拳头立刻象雨点一样,朝我看得到的他身体的各种,拳拳见肉见骨头的,一阵猛击。

“哗”

我甚至听到了那声音,我的背又着了一刀。

我猛地一个怪莽大翻身,用不着动脑子,一声大喝,脱口而出,一脚两脚已经连环踢出。

全部是低边腿,脚脚是脚尖踢在腿部和裆部。

那是我在踏马山踢满山的松树练出来的腿。或者曾经踢断过松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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