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阿美奇公主总算追到了尼榭普洱,这个农业城市是进入撤桑的必经之路。

通过马车的窗户,阿美真可以看到城内来来往往的商人与穿着捕衣的游牧骑。繁荣的尼榭普洱充沛着各种各样的货物,大量的马车将像山一样的皮革、羊毛和肉干送来尼榭普洱进行交易。

撤桑人好武,武器店开得到处都是,在大街上每个人都会带上把剑,有的人更是背着把大弓。

每间酒楼都会有一个巨大马房,专门供那些上门的客人照顾马匹用。

在阿肓布朗的酒楼是没有马房的,因为不是太多的人养得起啊。

阿美奇公主深深地羡慕,如果阿丽真真的能够使得撤桑王爱上她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但是以这个妹妹的性格十之**会惹怒这名君王。

阿美奇公主并不急着入城,照计算现在她那个妹妹想必巳经到了撤桑王的面前了吧。

事情巳成定局,那她急也没有用,因此阿美奇反倒不急着赶入撤桑的城都,她在尼榭普洱转了起来。

基于阿肓布朗人的传统,女性是不会轻易地将自己的面容展现在人前,所以阿美奇带着面纱在尼榭普洱中走动着。

她发现撤桑的强大来自它那惊人的畜牧能力,而这一切都归于撤桑王的英明。

比如说,当撤桑王听说某个岛国拥有一种叫牧羊犬的东西,这种畜牲能够使得畜牧效率大大地提升,英格就毫不犹豫地买了近千只牧羊犬,同时用偷、抢、拐、骗等等手法弄来近百名的训犬师,强逼他们为撤桑国效力。

还有,英格下令研究一种专门为游牧民族所设计的马车,这种马车跟本就是移动的房子,牧羊人一家都居住在里面,要离开时将马车挂上马背拉着就走,连帐篷都省了。

还有,撤桑国的治安很好,虽然大部份得归功于一种信奉真理的职业‘捕快’,但另一个原因是撤桑人好武,个个有武器,弩弓更是收藏品,想要打家劫社得先称称自己的份量。

而且马匹泛滥,在阿肓布朗千金难得的马在这里几乎人手一匹,而且只只强壮。有一个传闻在撤桑国没人原意骑幼马或雌马,因为那是孩童的专利。

再加上撤桑人善射,撤桑人三岁时的玩具就是弓箭,由此阿美奇公主可以推知,只要撤桑王愿意,他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召来成千上万的骑兵。

阿美奇公主的脸色不由变了,她完全可以联想到一旦得罪了这个国家,那么只要有四成的撤桑人拿起武器就能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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