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山时,刘风鹏给云诺讲了‘吸尸**’的由来。
这是当年兽族的魔法小天才埃蒙亲自研发的法术。若论研究的动机,还得从兽族的天赋说起。
虽然兽族天生体格强健,是天生的战士,但修习魔法、斗气需以血为媒,比人类族多费不少周折,而且进境缓慢,十分熬人。
埃蒙是个不太勤奋的家伙,熬没多久就熬不住了,想通过自己聪明的脑袋瓜,寻个比勤奋更好的惫懒方法。所以不得不说,搞发明创造,有创新的多是埃蒙之辈……
一次偶然的机会,埃蒙结识了正牛气冲天的刘风鹏,闲谈之中,了解到刘风鹏老家的输血救人之说。据言,只要找到同类型的血,便不会排斥,就能拿来为已所用。
埃蒙顿时大喜,立马拉着刘风鹏去了森林。
原来这家伙阅读面极广,从书中得知族中有一种‘魂归自然’的魔法,看得他忍不住叹息,这些很是……浪费啊。
这‘魂归自然’非是取魂摄魄,只是散去尸体中残存魔法元素的法术。追根溯源,还是与族信奉自然有关。他们认为一切源于自然于自然于自然。而修士们体内聚集的魔法元素死后不回归自然,有背天则,所以便开发出这‘魂归自然’的魔法,以驱散死尸中积存的魔法元素,还于天地。
如此魔法,被苦熬着的埃蒙瞧见,怎能不印象深刻。你们修习魔法容易,但也不能这样浪费吧,散于天地干嘛,散我身上多好。
由于种族的血限,人族族,兽族的魔法各不相通,不能互学,所以埃蒙只能眼巴巴的流口水。若是我能学会‘魂归自然’,在施展它的同时,就能以我的血为媒,将尸体上的魔法元素赶至媒血之上,从而收为我用,那效率该多高啊,比搜刮周身稀薄的魔法元素快太多了。
如今听了刘风鹏老家之人的奇思妙想,让不可能有了可能。如果找到和我埃蒙匹配的血,就能突破血限魔法,那以后修习的速度岂不直接从走变成飞啦!
刘风鹏听了埃蒙的想法,也颇为兴奋,只练人类魔法确实挺无聊,要是我也能找到匹配的血型,学些族魔法,先别讲威力如何,起码拉风啊……
于是俩人怀着崇高的理想,踏进森林。
过程就不细说了,晓理动情,坑蒙拐骗,威逼利诱,拳打脚踢,反正能使的招俩人全用上了。数年后森林已臭名昭著的俩人,仍没丝毫收获。
眼看再不走就要被灭口的俩人,终于决定放弃这崇高的理想,拼命地往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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