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幸的是,陈本虚本人,已经杳无了音讯,东纽约长安法院在积极要求我帮助寻找时。我却得到了一个机会,看到了部分的庭讯记录。

下面我要用出的,是第二次开庭庭审记录。当然,是得到有关领导的研究,有关人士的允许了的。

……赫法官:原告,这几年,你和宋文改,还有什么往来?

陈本虚:自从被告第一次擅自出走,我们再无任何往来。第一次法院判决,我们不离婚,被告搬进我的宿舍没多久,再次擅自搬走,从那以后,我们根本没有再见过面。

赫法官:连电话,都没有打过?

陈本虚:没有。

赫法官:如果你们离婚。你作为一个男人,怎么考虑小孩抚养问题?

陈本虚:这句话,法官,我想要纠正你。我不是作为一个男人,坐在这里的。而是作为中国一个公民,一个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或者说是一件离婚诉讼案的原告。

赫法官:……

陈本虚:你问的这个问题,我向你们多次提到,我们一共有两个孩子。离婚以后,我们应该一边抚养一个。各负其责。当然,要是她认为自己不想抚养,没有能力抚养,我一个人抚养,不要她负任何责任。

赫法官:为什么?

陈本虚:因为我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就有权利和义务,要好好抚养他们。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有责任,把他们抚养成*人,让他们能幸福成长。

赫法官:原告,我在这里提醒你。你的女儿陈非常。不是人家被告宋文改生的。

陈本虚:法官,法律上的事我不太懂,也不太清楚。可是我认为,从天理良心上讲,无论是不是被告生的,只要他们是我的子女,不管他或者是她,只要在我所在的家庭里,都能享有同等权利。也不知道,我这个认为,是对?还是不对?

赫法官:你认为的只是你认为。事实毕竟是事实。要是被告要儿子抚养权,又要你出一定抚养费呢?

陈本虚:要是她实在以为,自己没能力,抚养自己小孩。又非要抚养一个,我也愿意出一部分生活费。

赫法官:那你说说,到底愿意出多少?

陈本虚:按照你们一般情况定。我可以每月照付。

赫法官:被告是要求你一次付清。

陈本虚:不行。既然她要人又要钱,还要一次付清,是不是太没道理。再说,在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吧。

赫法官:原告,你知道

「如章节缺失请退出#阅#读#模#式」

你看#到的#内#容#中#间#可#能#有#缺#失,退#出#阅#读#模#式,才可以#继#续#阅#读#全#文,或者请使用其它#浏#览#器

章节目录 下一页

神意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没有想到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没有想到并收藏神意最新章节第二百一十二章、涮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