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士卒们,听着陈大唱出那古朴动情的秦风,刘封心中未尝没有这种感觉。{173}(小说)

握着长矛,身边拥着三百士卒,一种血与肉的融合感从刘封心中升起。

这就是修我矛戈,与子同仇。这就是一个将军,应该有的军队。尽管,这支军队还很稚嫩,甚至是没见过血。但这又算得了什么,只要有时间就好了。

“突击,刺胸。杀。”刘封踏着尖锐如刀锋一般的石头阵,连着跨了四五步,猛的刺出手中的长矛,当胸刺穿了前边稻草人的胸膛。

“杀。”三百士卒响应着刘封的号召,突出,袭杀。

脚下如刀锋般锋利的小石头,就像敌人的刀剑,箭矢,矛戈一样,划破脚底的同时,使得士卒们就像置身在惨烈的沙场中,与敌军对杀的场景内。

“突击,刺胸,杀。”当士卒们随之做完这个动作后,刘封倒退了四五步,猛的又扑向了稻草人,长矛再次出手,大吼着刺穿了稻草人。

“杀。”

随着刘封一遍又一遍的前进,倒退,士卒们一次刺穿了前方的稻草人。

同时,他们脚下流出的鲜血,几乎染红了整个校场。但是没有一个人退缩,根本没有用到军法。因为前方的刘封也在,他也在与敌厮杀。

迎着敌人的刀剑厮杀。

其实,刘封并不像表面上一般的镇定自若。脚底下好烧一般的感觉,不,到最后几乎已经不是火烧了,而是一种麻木。

随着血液的流逝,一种虚弱的感觉爬上了刘封心头。

有一段时间,刘封也觉得自己是疯了。为什么要这么傻乎乎的与士卒们一起受苦,把这种任务交给陈大不是很好吗?

就算是交给陈大后的效果会差一点,对他威望的增加造成了阻碍。但那又算得了事么呢,只要时间的积累,这支军队还是会成为一支铁军。一支号称破军,同样也有破军能力的无敌军队。

但是这不够,他需要的是一支完全与他一起迎战的军队,就是同一颗心。

就像秦风里说的,修我矛戈,与子同仇。

当他的敌人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始终会有这样一支军队会帮他剿杀掉。

更何况,如果只是身体上的小伤害都承受不住,如何承受可能会出现的巨大伤害。作为刘封,又是选择了笨蛋一般的挑战之路。

他本来就是一个在钢丝上跳舞,随时都会豁出去性命的笨蛋。

如此笨蛋的他,要是连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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