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详

虽然这个题目我定得不好,但大家将就一下吧!我讲的都是一些粗浅的东西:

个人这几天以来,都关在书房里,猛读一些前人对武侠小说的见解。

其中读到的,发现和今日奇幻(姑且不管那个什麽很正统的武侠)有相通之处。欣喜之余,打出来跟大家分享。

ⅰ读小说的契约关系

由於武侠小说的发展有好一段历史:就我读到的理论,可以上溯到《水浒传》,所以人们在读武侠小说时,都有一个惯性的期望:「我读武侠小说就是要看到这样的!」而写武侠小说的作者(有自我定位者),都又意识到他在写的是武侠小说,所以也会把武侠该有的元素(或说读者习惯看到的元素)写进去。可以说,当作者清楚地意识到我在写某类型的小说时,就等於跟读者定下一种契约:作者、读者心中都有一把尺,有若干无形的规则他们要遵守且习惯。

奇幻小说,还有其他类型的小说也是同样道理。

ⅱ器物成标志

不知从何开始,器物成为小说人物的一种标志。(有一说是为了应付竞争性强的大众小说发展,以特殊器物标榜人物成为风气。)如玄铁剑之於杨过、风华刀之於兰斯洛、龙气剑之於素还真、井中月之於寇仲、圣衣之於圣斗士~~这个算吗?

总之,以现况看来,角色们拿着名牌刀剑、魔法器具蔚为风行。(君不见那些什麽东东,都是上古名剑啦~或者是那个铸剑大师制作的?)

以上,虽然我把这个现象说成拜名牌,但以其作用来说,看到器物、听到器物的名称就想到器物的主人,真的是件方便的事。

其他还有某角色特有的绝招,拥有的坐骑(赤兔马~马中赤兔,人中吕布啊等,都会起同样作用。

ⅲ创造环境

个人理解,侠的行动要得以实行,必须要有个反抗的对象,甚至环境在,这样行侠才有理由──有理由使用暴力。就如同「师出无名」的道理一样,行侠如果没有正当(或者表面上理所当然)的理由,拿能称之为「行侠」?

从这个观点来看,和《水浒》的「逼上梁山」来比对,可以发现这个“逼”字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小有高俅这位反派逼害忠良,大至当时的政治环境所致。「落草为寇」本来是不合法,做的事也不是什麽好事,但一经「反抗对象」的设置後,本来不好的事便变为想当然尔,甚至还可以树立「替天行道」的大旗。环境、反抗对象的设定得宜让本来负面的事(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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