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说故事的人。

什么叫故事?就是一点点的真实、一点点读者想看的、再加上一点点作者的期望值,所组合成的东西。

所以严格来说,我并不是一个称职的文字敍述者,上述的几点,我都没做到。一直以来,我总是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加人太多私人的想法、私人的情绪,失去一个客观的、说故事人的立场。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严重的是,写别人的故事容易,但是真正要下笔去写自己、以及身边的人的故事,那才是最难的。

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很挣扎。

真的要把自己裸地摊开在读者面前吗?那还有什么神秘感可言?读者会幻灭吧?

所以在「挣扎」了许久後……(极棒的拖稿理由吧?)趁期末考刚结束,脑袋还没完全恢复正常前,一团混乱地下笔了。否则在我恢复理智,或者看到成绩单时,我想我会沮丧到无力思考任何事情的……

喂,那个你!不要再左顾右盼了,这不是序文,你已经故事了,相信我,翻开下一页吧!

这个故事,要先从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突然想不开,决定重拾书本开始。

算是一种职业倦怠吧,我强烈觉得,再写下去,我一定会乏味无趣至死。但是我还年轻,不想这么早有生命的危险,而老天爷那阵子又刚好在闭目养神,不太有天理地让我蒙到了一所学校。

什么?问我考上哪一所学校?对不起,我不打算让你知道。

什么什么?问我几年级?对不起,我还是不打算让你知道。

什么什么什么?你问我什么都不讲,那还有什么可以说的?有啊,当然有,我不是说要告诉你这个故事了吗?

这个故事,开始於我身上某个「魔咒」——关於科学所无法解释的异象,我通常将它统称为魔咒。

我很会跌倒。

不晓得为什么,平平路让我走,我就是有本事跌倒。这不是小说剧情,而是真真确确、血血淋淋的事实,尤其初到陌生地方,十之八九都会「到此一跌,以资纪念」。只不过小说中可爱笨拙的女主角在跌倒时,都有男主角适时出面化解危机,做为一段浪漫邂逅的开始,而我,跌了N次,从没人成功英雄救美过,唯一的附带效果,是跑中医诊所像跑自家厨房。

接下来,是不是又有人要问我,魔咒和这个故事有什么关系?

有,当然有,关系还大得很。这个魔咒,让我第一次庆幸自己跌得真好,因为,我认识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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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楼雨晴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楼雨晴并收藏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最新章节第十九章 她的决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