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成功的催眠

特工的锄jian刺杀行动不同于炮火连天的正面战场上的拚死搏杀,很多都是面对面进行的,所用的手段也多为近距离枪击、刀劈、斧剁等,场面血腥残酷。{173}又加之在沦陷区,携枪行走本身就非常危险,撤退时更会遭到敌人的四方围堵。

格杀日军是上海区上报的行动计划,被重庆批准后,下到各地情报站遵照执行。但各地的情况又有差异,所以执行的方式和深度也就各不相同。上海区虽然另有命令,格杀日本军人不在租界内执行,是因为军统人员有必要利用租界作为掩护,其次则是免得引起租界当局对国府提出外jiao上的责难。但租界的保护作用勿庸怀疑,对上海区的特工人员来说,就多了一层便利。

而在北平,抗团没有了这层便利,便不能象上海区那样的进行格杀行动。单人独骑虽然也能对日军士兵进行格杀,但危险xìng极大。所以,经过仔细分析和研究,冯运修和孙若愚虽然豪情满腔,也不得不考虑别的袭击办法。而黄历,则开阔了他们的思路,格杀去妓院寻欢作乐的日本军人,或者袭击日军的宪兵巡逻队,利用集团行动来增加安全系数,而不是象上海那样搞有机会就杀的行动。因为抗团成员大多是学生,他们还要在学校里学习,并不能象社会人员那样随时随地有充裕的时间在街上1uan逛。

尽管困难不少,但参与行动的抗团成员都没有退缩之意,纷纷要求针对日本宪兵进行重点打击。只要能够多杀几个鬼子宪兵,他们宁肯流血牺牲,为了防备行动失败而被俘泄密,参与行动的人员主动申领手榴弹或毒yao,以作杀身成仁的准备。

抗战时期的沦陷区,一提到日本宪兵队,无不令人谈虎色变,令人咬牙愤恨。的确,抗战八年,中国百xìng枉死在日本宪兵手上的人,真不知道有多少,国府和gcd的地下工作者,被各地日本宪兵队逮捕后壮烈牺牲、折磨致死者尤不知凡几?即便侥幸活着出来,也多会落个伤残病废,至于精神上的屈辱,就更不足为论了。

各地的日本宪兵队本身并没有“司法权”,但却具有无限期的拘留权,就是说,他不能“判”,却可以“关”,甚至可以虐杀。所以在宪兵队及各分队均设有“留置所”,对外称拘留所。有些个不幸的中国同胞,在“留置所”内一关好几年是常事,死在宪兵队里的也时有所闻。

宪兵队“留置所”的管理,是极为漠视人xìng的,除去严苛的守则之外,完全是以管理人员的喜怒爱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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