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联合警卫行动

历史上荷兰人曾对印尼共和国进行过两次“警卫行动”,企图借《林牙椰蒂协定》后建立起来的军事优势,对印尼共和国继续施加压力,取得更大的利益。[173]在《林牙椰蒂协定》中荷兰人有三个主要条件没有达到目的,对此一直耿耿于怀。

其一是印尼共和国立即同荷兰、东印度尼西亚邦组成联邦政府,以荷兰女王为最高元首;其二是荷兰与印尼共和国组成联合宪警部队,维护治安秩序;最后是归还外国产权,设立荷兰和印度尼西亚联合机构,以管制印度尼西亚的出口与外汇。

对于是否与荷兰一起行动,南洋国原来还是有所保留的,但截留苏联船只的行动使印尼共和派恼火异常,更视南洋国为寇仇,啜使印尼西亚人在万丹地区对中国侨民的聚居区发动了袭击(历史事实),六百余名华人被杀害,成千上万的华人无家可归。

印尼人接二连三对爪哇岛滞留华人的虐待和杀戮,激起了包括黄历在内的南洋国政府的极度愤怒。国内也是群情汹汹,南洋华人已经站起来了,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一个高明老练的指挥官,该是龙的子孙发出怒吼的时候了。

荷兰人一直想把南洋国拉入他们与印尼共和国的冲突,这次终于如愿以偿。黄历本着要打就大打,一举击溃敌人的目的,决定出兵三个师,再加上空降旅,以及大部分海军舰只,与十万荷兰军队进行联合行动。

经过几次蹉商和研究,荷兰军队与南洋**队进行了分工。荷兰军队兵分两路,一路从雅加达向东推进,一路在三宝垄发起攻击,与在泗水登陆的南洋**队两面夹攻,目标是包围消灭西爪哇的袋形阵地中印尼军队主力;而荷兰与南洋国的两个空降旅则将目标定在了印尼共和国的临时首都日惹,确定先进行轰炸,然后用空降兵占领机场,再向市内发起攻击,争取占领印尼共和国的总统府,抓捕其首脑人物。

准备工作是很快速的,象雅加达、三宝垄、泗水等沿海重要港口,都由英国人移交给了荷兰人,不用进行战斗后便能登陆。

五月十五日,荷属东印度总督范默克向印尼共和国发出最后通谍,强制印尼共和国接受其提出的三个条件。五月二十六日,沙里尔内阁基本上接受了荷兰的要求,只有组织联合宪警部队一项没有同意。沙里尔内阁的决定一公布,立即引起印尼人的强烈反对,六月八日,沙里尔内阁不得不提出辞呈。六月十四日,由GCD人沙利佛丁组成新联合内阁,新联合内阁向荷兰作出让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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