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土贼(上)

任何一个人,无论他多么的普通多么的卑贱,只要不是傻子,那么在他内心中就至少有一处不能被触犯的范围。

这里所保存着的,有可能是一段零散记忆,也有可能是一个模糊的名字,但无疑都是能令他赤诚面对的存在——俗话也说了,伤不起。

只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面对巨大的现实压力,普通人知道自己不够资格把这个叫着“逆鳞”或者“底线”,所以他们大多选择把这块蕴含怒火的隐秘深深埋藏起来,以免引发悲剧而自我毁灭;但衙内却完全不一样,他们不但有很多片逆鳞,而且从不隐藏,甚至就那么明晃晃的挂在脖子上,专等着某些倒霉蛋撞上来。

因为衙内的生活也会乏味,而这是个发飙的好借口——喂,这是小爷的逆鳞哟!

当然,这也包括汤森在内。他的确干过那种只说“我是某某”然后借口别人不认识而发飙的无聊事,至于跟别人微笑寒暄然后转头问熟人“这孙子谁啊?”的事情也经常复习……所以说衙内这种生物,在某些事情上、在某些时候还真是有点故意耍贱。

当然,能撞在衙内逆鳞上的倒霉蛋都不会是普通人,因为衙内对神智正常的普通人有很大的包容心。你是一个衙内,你好意思跟普通人打对台?除非像汤森这种例外——在汤森心情不好或者特别好的情况下,他会把自己压制到普通人的程度,然后跟人比谁的板砖抡得圆。

不过在苏醒过来之后,首先要为自己和手下兄弟的身家性命拼搏,这种事情汤森就完全顾不上了。但是现在兄弟有了,军队也不少,而且还有地盘,往日作派自然就悄悄滋长。

所以,被抢了台词这个意外,已经把汤森这一副衙内小心肝烘的美滋滋的。加之对方鄙视、轻视、漠视的神态,他的怒火开始熊熊燃烧,哪怕是一路追到光辉圣城去,他也要把前面这个乡下土贼给收拾了!狠狠的收拾!

事实上,他已经追出十多里地,而且一路上还丢了不少石块土疙瘩打人家。

“孙子!看招!”又一块小石头飞出汤森的手心:“别客气,吃了它!”

一路东躲**累得气喘吁吁的乡下土贼终于忍受不住了,他脚后跟“吱”的一声来了个急刹车,然后左脚尖一旋,右脚瞬间弹起,“啪”的一声就把石头踢了回来。

但他却没想到自己的对手阴险狡诈的程度,汤森手里拿布包了三十多个石块,趁土贼转身的时候两手一抖,把石块劈头盖脸的泼了过去——土贼那能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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