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对我十二分的同情,有事没事往我抽屉里塞零食,指着我能化悲愤为食欲。我一边愤怒地啃着香蕉吃着苹果,一边在心中悲愤地仰天狼嚎:天啊,还我清白来!

那时,我绝不会想到自己会在几年后遇见神奇的婉婉,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还不是个蕾丝边!据我智慧的双眼判定,她顶多是个双性恋!

不过,她对易笙的评价当真是分外严苛,总是很不礼貌地叫他:“人面兽心,虚有其表的东西~

我还是很相信她的,所以那阵每每看到易笙,都觉得他是一头野兽,连带着他身边的那些个美女们也都是剥人皮食人肉的妖精。

我很害怕,自然想疏远他,但终是没能狠下心来真跟他断了关系。特别是当他踢着我的门说要请我出去吃大餐的时候,我瞬间就把婉婉抛到了九霄云外,毫不犹豫地拎起包包就冲出门去,屁颠屁颠地还跟得很紧。

那个时候,我只是本能地认同易笙,觉得他就算人面兽心,也不会真的伤我。

我到底天真。

年少无知时,我一直觉得自己和易笙有着过命的交情。

我的人生从有记忆开始,除了爸妈,就是他。

我厚厚的童年相册里大多是和他的合影,想来他要有留着,基本也是一样。

我从小就跟在他屁股后头,他从小就是我的保护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甚至连吃饭睡觉都在一起,真正的形影不离。

他似乎很喜欢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就只跟随他的憨傻性格,因此对我总是特别有耐心。我也不是不知道他在外头名声有多差,脾气暴烈,个性倔强,还爱钻牛角尖,打架闹事儿总是少不得他的。只是那些跟我基本没啥干系,我大多不愿理会。

我从小就很盲目,并维持着这种个性多年不改。

我和易笙相差了几乎一岁,但因为月份的关系,我们还是上了同一个年级,并进了同一个班。

易笙小时候没现在那么好看,长得甚至有些奇怪,个头矮小,还满脸煞气。再加上他一贯不合群的特色及差得离谱的成绩,老师们都不待见他,同学们也都很怕他。女孩子只要被他看上一眼,胆子稍微小点的就开始抽泣了。

那时候,大家都不愿跟他坐在一起。每次抽签碰上了,不是可劲儿地哭嚎,就是托爸妈使命地给老师送东西,只想早点儿换个位置好安心。

一来二去,老师们都被磨得没了脾气,只好将他作为特例,雷打不动地放在我身边。我们全班对此都很满意,包括我和易笙。

我挺喜欢他坐在我边上,我甚至觉得他上课时睡得稀里糊涂的样子特别可爱。易笙在我身边时也非常的乖,除了有事没事随便瞪瞪路过的同学,或偶尔逃课出去打个架外,基本都很安分。

老师们为此松了口气,我想这也多半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易笙的笔记都是我代抄的,作业也是我代写的,甚至他考卷上仅有的那几个答案,也都来自于同桌的我。他们还以为这孩子虽然顽劣,但至少聪明。我却是知道的,易笙连九九乘法表都背不顺,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个“八八二十六 ,或者“七九四十三 。

不过,易笙的确很聪明。听说混血的孩子不是非常聪明就是非常漂亮,那时我以为他是前者,后来才知道他是兼而有之。

易笙还很走运,上帝非但没有关他的门,还顺手给他开了窗。

我想上帝若有心脏,一定不是长在中央。

他挺偏心。

升初中那年,我们正好碰上制度改革,变升学考试为划区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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