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恼怒至极,但当会儿却什么也没说,更没有责骂或者怪罪什么。我只是不想让自己变得更加难堪。可是,他显然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还是一周三次去同一家店打理头发。但是,却不再找他。

他好几次发短信给我,我只在偶尔有空时,才意兴阑珊顾左右而言他的回上两句。

他待我其实挺不错,服务了我整整一年半,我也一直很喜欢他的服务,技术比后来碰上的大多数洗头工都娴熟。尽管如此,我还是没再找他。

有些话是不能说的,一旦说了,就再无回头的可能。我尚是如此,比我更好面子的易笙,又怎会例外?我不想和他连偶尔问候一下的朋友也做不成。

我实在很没出息,即使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还是不想再一次和他陌路而行。

我和易笙相识已有9165个日子,我们曾那么亲密地分享着彼此的所有。

我们在青春懵懂的时候,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彼此相爱又相互伤害。我们都以为自己那时太过青涩,可为什么直到今天,已届奔三的我们还能这样的以泪为刃?

我仰头望着云里若隐若现的红日,将眼眶里的眼泪倒回心里:“哥,你知道么?我们在塔斯马尼亚遇到过的那对小情侣订婚了……”

他喃喃地说着:“这样很好,幸福很好。”

“是么?你也这么觉得啊……”我依然望着略显浑浊的天空,不知所谓地应着。

我没有告诉他,我在墨尔本机场拿到的报纸上,头版头条登着一条让我全身发冷的新闻:昨日傍晚,一架私人飞机于失控,迫降在塔斯马尼亚首府霍巴特的XX公路上,一辆过路旅行车遭到波及,三名乘客一死两伤。

当年那个幼稚地整天吃易笙醋的大男孩,为了保护自己的爱情,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女孩,只有手臂上带着些擦伤。

可是,我想,那个女孩的心底一定会有一个永远都无法愈合的伤口,即使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结痂,也会在望见蓝天白云时,隐隐作痛。

我想,我也会一直记得那个叫Vivian的女孩,和那个叫Jason的男孩。

他们总爱手牵着手,踏浪而行。

他们每天至少要和对方说三次:我爱你。

那个叫叫Jason的男孩曾当着我和易笙的面,在那个叫Vivian的女孩的额头落下了誓约的吻。他说:“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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