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难怪他会成为众星捧月的焦点!我有些汗颜,那孩子本是多无辜一路人,不,一焦点甲啊!

虽然我当天的态度着实不佳,但可能沈葵肾亏多了,有点儿小M体质,居然在事后公然声称对我印象颇佳,硬是为我招揽了一片嫉妒的目光。

这之后,他还不温不火地对我展开了一系列的追求。那时追我的人其实也不算少,可能因为理工院校女生着实珍贵,我虽算不得什么绝色佳人,但起码也是人模人样,又多多少少从我美艳的母亲那里继承了些什么,于是有了那么点儿小特色,就招人待见了。

追的人多了,一般的追求方式通常是没办法打动我的,而且我原本就对浓情烈爱之类的感情没什么兴趣,甚至觉得那种会去疯爱的人,多半都有点儿神经质。

我还念高中的时候,有个低年级的学弟号称对我一见钟情、二见倾心,特地写了封血书给我表达爱意,可当时我除了觉得他脑子有病外,根本毫无感觉。

沈葵却是有点儿手段的。他曲线救国式的泡妞手法非常合宜,既不唐突也不冒进,有种捏蛇七寸、恰到好处的感觉,教你拒绝不得,等反应过来,已不知道跟他走到哪儿了。

可即使回过了神,我也不会觉得后悔,因为沈葵很能把握气氛,几次下来就把我的脾气把握得恰到好处,这或许也是后来他会那样自以为是的依据吧。

总之,不知不觉的,我就和他在一起了,还理所当然地成了大家公认的一对儿。

回头想想,自己也觉得晕眩,我们到底是打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不管怎么说,沈葵当时的绅士风度确实打动了我。

之后,我又犯了所有恋爱中的女人都会犯的错――轻信了他的甜言蜜语。

我是真的以为,沈葵认同我似乎有些另类的生活方式,我甚至天真地以为他就是我坑里应该呆的那根萝卜。

我以为,他会是我的救赎。

我甚至在某天某夜,酒醉得厉害的时候,哭着笑着扯着易笙的衣襟问他:“为什么不是你?为什么那个人不是你呢?”

我不记得他的回答,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定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和沈葵交往。

我把他当作自己未来的另一半,和包括易笙在内的所有男性,都开始保持一定的男女界限。我对沈葵的在意全世界都看的出来,我甚至为了他再度走进往日走避的厨房,洗手作羹汤。

可是,我还来不及告诉他,现在我可以煲很香的鱼翅汤,还能做好

「如章节缺失请退出#阅#读#模#式」

你看#到的#内#容#中#间#可#能#有#缺#失,退#出#阅#读#模#式,才可以#继#续#阅#读#全#文,或者请使用其它#浏#览#器

章节目录 下一页

为爱离开的999天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宋初锦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宋初锦并收藏为爱离开的999天最新章节上架公告及充值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