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郝,……”

……

我看着、看着,不断往下点着,只觉一阵眼热:我没想到她居然这么担心……

心里一酸,觉得自己真是不懂事,年纪一大把了,做起事来却还像个孩子似的,一点儿责任心都没有。我很后悔,可没有脸面这样就和她联系。

于是,我很努力地画了一整晚,甚至还奴役了工作完毕的易笙,让哈欠连天的他苦着脸帮我贴背景。

这天晚上,我的效率真的很高,不知道是因为塔斯马尼亚的美丽,还是那对让我总是很感动的小情侣给了我太多触动。总之,我一口气作了五幅图,超额完成了任务。

我写了封简单却真诚的Mail,老老实实地和婉婉同志认错,并告诉她自己现在的所在地,及没能和她及时联系的真正理由――在这个充满了原始风光的地方,连通讯设备也相当和谐统一的原始。

澳洲两大通讯公司3G和Optus都对这儿甘拜下风,除了少部分地区,几乎完全没有信号,更不用说咱们的中国移动,怕早就迷失在原始森林里找不着北了。

我告诉她不要为我担心,自己不是一个人呆着,身边还陪着个半兽人,所向披靡,遇神杀神,遇佛斩佛,最好还能遇见个抢劫犯,没准能黑吃黑地反打劫一把!

我还少少地写了些旅行中的趣事儿,并再一次为自己的无耻拖稿,向她道歉。

信尾,是我用宋体4号署的名两个大字――“郝慢”。

很好,我已破罐子破摔得非常彻底。

邮件传出去之后,我心里一阵轻松。

上帝还是公平的,总是夺走一些什么,顺手就还你一些什么。

我虽然失去了苦心经营多年的感情,但认清一个不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也不错。我没傻到和那样一个男人走进婚姻,这样很好。而且我还为此得到了很多温暖,来自婉婉的,也来自于……他的。

我转头看着趴在桌上熟睡的易笙,他看上去很累,黑眼圈深得发青。

晨曦透过薄薄的纱帐,落在他的肩头,像为他穿上一缕光纱,唯美至极。

我轻轻地走到他的身边,凝望着他孩子气的睡脸,手指顺着风动,小心翼翼地抚过他深陷的眼窝,心疼得仿佛可以挤出水来。

易笙那样温顺的躺在自己的臂弯,表情祥和,我情不自禁地俯下身,偷偷将自己微颤的唇印上了他的鼻尖,就那么小小一下。

下一刻,我就跌入他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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