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我和殷北风就习惯用这样的口气说话:咱们年轻那阵子云云。

六年前,我还吹着海风,躺在一条年久失修的船上,一边抠着脚气,一边高傲地向兄弟们炫耀我的女人储备库数字之巨,目光肆无忌惮地停留在姑娘们若隐若现的胸部和臀部。一条破烂的牛仔裤里躺着一枚亢奋的圣物,似乎捕捉一位姑娘,就像在海水里摸起一把海藻一样简单。那个情感动荡的年月,伴随着成长的惆怅渐行渐远,成了我们回味“年轻那阵子”的后缀,直到我把殷北风送给我的那把瑞士小军刀刺入他的大腿,这种回味才告一段落。

殷北风的瑞士小军刀光泽鲜亮,锋利无比。每个停水的夜晚,我都用它为楼道里的饮水机做剖腹手术,一刀下去,纯净水哗哗作响。殷北风一边用纯净水洗脚,一边为明天的吃饭地点跟我讨价还价。那个时候,我乐于为他端洗脚水,因为他会请我去学校附近最好的馆子里吃一顿,对于我这样的贫困生来说,是一件颇为奢侈的事情。

刀是一姑娘送的。殷北风花了两年时间去追一姑娘,结果姑娘送了他一把刀。送人东西总会有些暗示,送刀多少有些不祥。毕业时,殷北风把刀丢在宿舍里,在他看来那是段不光彩的记忆。我并不在意刀的故事,无论它是定情物还是断情物,在我这里都是遗物,我把这把小军刀塞在背包里,一直带着。

我叫张五毛,住在北京郊外,一间离公交车站还有三公里路程的平房里。我很享受这里的时光,在这间有很多蜘蛛网的平房里,我抽廉价的中南海,用笨拙的台式电脑上网。冬天,我用纸箱子堵在门口抵御吱吱作响的寒风;夏天,我把自来水泼在地上消暑。白天在城里奔波穿梭,夜里躺在床上看蜘蛛爬行。有时会梦见自己变成了蜘蛛侠,在城市上空肆意地翱翔俯冲。事实上,我也确实有过这样的梦想,或者说是理想:有一天,以一种高昂的姿态进驻这个城市。我对这个城市充满欲望,像无数个蛰伏在地下室里的外地青年一样。

这片平房区建在京城西南方向的一个小土坡上,山后是一座规模庞大的陵园,遍布着一些有碑无碑的坟墓,有些碑文依稀可见,有些墓穴已下陷成小土堆。山上没有树木,并不显得阴森。冬天的周末,我时常裹着一件黄色大袄,叼着烟在坟墓间踱步,远处就是那座居住着千万人的繁华都市。站在山头上,我能清楚地看见城市的轮廓。只有在这里,我才可以展望这个城市,并且会有一些在别人看来近似狼狈的情调:不着调地扯着嗓子唱歌,或者懒散地趴在荒草堆里看一本陈旧的小说。

山沟里有一所军校,山头成了他们的训练基地。在陵园里踱步的时候会遇见一些坦克和军车,它们扬起的灰尘扑面而来,那些小兵们怪异的目光让我有些尴尬。除了这群小兵,我独占山头,自得其乐。走远了,会收到一条短信:河北移动欢迎您!除了这种对于我这样的北漂青年有些嘲讽意味的短信之外,在这个山头上,还曾收到过一条短信,是单姗发来的。

她从那个遥远的小镇杀将过来,像一组电脑密码激活了我关于青春的所有记忆,我扔了大袄,在山头上胡蹦乱跳,在一座无名的坟前连磕三个响头,最后精疲力竭,横躺在荒草堆里憨笑,大脑一片空白。那种憨笑更像是脸部肌肉的自然抽搐。

十多年的光景,我在这个城市换了若干个办公室,唯一的要求就是窗户朝南。我怀念那座荒凉的山头,我曾在那里煞有介事地思索过人生大事,我生命中唯一的爱情之花,也是在那白骨皑皑的陵园里破土重生的。

很多年后的春天,我牵着小丫丫走上了那座荒凉的山头。依旧没有树木,但是整个山头郁郁葱葱,野花盛开。她像我一样,对这座荒凉的山头有着天然的感情。我坐在山上抽烟,丫丫把采来的野花往我头上插,花从我稀疏的头发上掉落下来,我的前额已经变得光亮。我尽量让头发向前伸展,但是,越来越靠后的发际还是会让我的额头显得十分开阔。

丫丫肤如凝脂,爱笑好动,言语极少,看我的眼神一如她妈妈当年的傻样。我一把抓住丫丫的肩膀,一弯腰,给她来了个柔道运动的一本动作,小家伙就从我肩上翻了下来,躺在我怀里,我用坚硬的胡子去蹭她的脸蛋,丫丫大骂坏叔叔,然后跑开了。

城市的生活太容易遗忘,我们完全可以用一天的记忆去回忆一生。这座山头能带给我一些清晰而真实的记忆,例如,眼前这个流淌着我的血液,跟我一样长着双眼皮小眼睛的丫头,永远都不会叫我一声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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