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运气还是天色原因,在场所有人都没有发现林夏脚上穿的鞋子别非公家发的那种大头皮鞋,而是一双阿迪达斯运动鞋,这让林夏把心里最后的一块石头放下了,最后林夏在去医院的路上寻了一个理由下了车,从而顺利逃离这次追捕。[173]

“结果出来了!从林夏的房间内所获得的指纹和案发现场凶手的指纹对比之后,我可以肯定!凶手就是林夏!”市区的公安局中,刘队长对着黑脸局长兴奋的说道。

“很好!那么!通缉林夏!”

“是!”

而这时候的林夏却在一个昏暗的网吧内,他并没有急于逃离这个城市,毕竟现在的他没有交通工具,跑不了多远,而经过今天晚上一闹,这个城市肯定是不安全了,林夏准备离开这个城市。而离开这个城市有三种办法,一是火车,二是长途汽车,三是出租车。

相比之下啊,林夏还是选择了火车,火车人流量大,速度也快,最主要的是不需要身份证登记。

现在是凌晨一点多了,他相信这几天火车站之类的地方肯定有人蹲守,如果他冒然出现必定会被抓获,所以他觉得先躲几天,旅馆之类的地方他可不敢去了,思来想去的他选择了这个昏暗的网吧。

网吧在这个城市随处可见,而且是属于那种人流量大的地方,就算是网吧的网管都不记得自己接触过的人,所以林夏放心的来到了一个网吧。

林夏在百度上输入“如何躲避追踪”,结果搜出一堆让林夏不知所云的东西来,林夏只好关闭重新输入“如何躲开警察……”结果又是一堆不知所云的话题。

想了想之后,林夏只好在百度上发布了一个问题:“我杀了几个人,现在被通缉,请问我如何躲避警察的眼线,并成功乘车逃离?凡是采纳者给五十分!”这是林夏学着别人而提出的问题。虽然这种问题看起来比较无脑,但是效果还是好的,不出半小时,竟然有数十位人士回答了林夏的问题。

“楼主牛X,膜拜楼主中……”

“我靠?!原来你就是号称杀人不见血,只有一点红的中原一点红?!”

“额……虽然楼主的问题比较另类,不过我想告诉楼主,杀人是不对滴~~乖乖投案自首,申请宽大处理吧,阿门。”

“楼上三个SB,楼主明显是在构思一个场景,我告诉你楼主,如果你构思的凶手拥有不错的身手,那么你可以一路提着砍刀杀出去,管警察干什么?!在主角的无敌模式面前,一切皆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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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侠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加斯特斯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加斯特斯并收藏罪侠最新章节第一百一十二章 苍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