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变成了一条被人遗弃的野狗,衣衫褴褛,蓬头垢面。(173)在垃圾桶里刨吃的。我吃人家剩下的盒饭,啃剩半个的水果。穿一只脚大一只脚小的鞋……

我在建筑工地当过小工,在医院里背过死人。我也曾经爬上三十八层的大厦楼顶讨过薪水。

比较值得一提的是,我在石家庄一家琴行打过工,卖过钢琴。遇到过一个教音乐的女教师,在我给她抬琴的时候,她盯住了我的手指说:你会弹琴吗?

我摇摇头。

你的手指又细又长,不弹琴可惜了。

我笑笑。

你想学吗?

嗯。

她给了我一张名片,说我想学了去找她。

她是我音乐的启蒙教师。她教会了我弹钢琴,也教会了我用灵活的手指在女人身上弹奏出美妙的乐章。

我的第一次,给了这位女教师。我们在古朴的钢琴旁疯狂做

爱。

被她老公发现后,我离开了石家庄。

后来遇到一个锁匠,我叫他师傅,鞍前马后,端茶递水,捶背捶腰的伺候着,他教会了我配钥匙,我刻苦钻研,反复实践,终于配出了一把能打开很多扇门的万能钥匙。再后来,我可以不用钥匙,仅仅是一根铁丝,我就能捅开各种锁。

那种铁丝插进锁眼的卡塔声,清脆悦耳,胜过人间所有美妙的音乐,让我激动不已,流连忘返。

最初只是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一扇扇陌生的房门,后来演变为一种无法戒掉的毒瘾。一天不开几把锁就心痒难挠。我的师傅发现我这个习惯,将我扫地出门。

此时,我的开锁手艺已经练的炉火纯青。有了第一次,一定会有第二次,直到第N次。我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溜门撬锁的小偷,又在油锅里苦练出手的速度,最后能和人擦身而过间洗遍他的背包。

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可我从未失手过。我偷过很多人很多地方,但贼有贼道,老人不偷、女人不偷、孩子不偷、穷人不偷。只偷达官显贵,明显的好处是次次不会落空,更重要的是他们不敢报案。

若不是2007年那次重庆银行金库失窃案出了岔子,我侥幸脱逃,现在我一定已经在道上混出了名声。

离开重庆后,我来到一座南方城市的一家电脑公司找到了工作。一干就是一年。我总是自负自己的聪明,学什么像什么,我本来就有很好的文化基础,接触电脑之后,就很快了解了它。

或许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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