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任性,我的性格就是如此骄傲!”小弄抱着他的手臂,扬高下巴。[173]

思源瞧着她咬文嚼字地学某人傲娇的姿态,忍不住发笑。

“好好好,小女孩有任性的权利。”他投降。

他一向最受不了骄傲的“女人”。

“但是,想让我不走啊,你就得乖乖吃药。”这么多年了,他早习惯在任性的女人们之间游刃有余。

他一手举杯,一手将药放在小弄的唇边,示意她乖乖吞下去。

“陆叔叔,你很狡猾!”而被拐的小弄不满道。

“又喊错了,是哥哥,不是叔叔!”他拍拍小弄的脑袋,再次提醒。

不是他爱装嫩,而是他自认真的还不老。

“不,你就是叔叔!”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小弄却特别坚持。

难道他长相真的有这么显老?让一个12岁的小女孩非常非常坚持28岁的他必须是叔叔?!

“我是叔叔的话,那你姐姐不是也得跟着你喊我叔叔?”如果唯朵也喊他叔叔,他会吐血。

说来说去,其实他介意的是如果是叔叔的话,自己和唯朵就成了两个辈份,他一下子变成了长辈。

幸好,唯朵的个性一向不爱闹,平时听见小弄喊他叔叔也没什么反应。

“姐姐是姐姐,叔叔是叔叔,你不懂拉!”小弄不仅不吃药,而且开始很烦躁地用力蹬被子,“反正你就得当叔叔!有一天,你可是会感激我的!”

他怎么听着这么话中有话?

但是,生病的小孩最大,“好好好,我是叔叔,行了吧?”他将杯子搁在一旁,怕再惹小弄生气,先轻柔地替小弄盖好被子,然后帮将枕头立起,让她舒舒服服靠着,心情能稍微好一点。

小弄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一连串的动作。

“陆叔叔,你以后肯定会是个好爸爸。”小弄非常肯定。然后,她又突得问,“陆叔叔,你以后是不是会要小孩?”

思源笑了。

“会要小孩啊,小孩子虽然难搞,但是有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人生才能圆满。”只是,因为她,他相亲失败,孩子的妈就不知道到哪找了。

小弄今年已经上小学六年级,所以,他会用平等的思维与她交流。

只是,小弄听到他的话,却莫名露出小小沮丧的眼神,只是,这种沮丧只维持了那么几秒,被她很好的掩饰,她扬起笑容:“太好了,我也喜欢小孩,陆叔叔和姐姐以后可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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