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岁见回到家,已经近夜十一点。[173]

踏着坚毅的步伐,他高大的体型象个巨人,他有一双的矫健长腿,结实而有力,并且极具攻击力,只要被他踢中的人,绝对会趴地不起,甚至会吐出两口鲜血。

还有,他的徒手搏击能力甚强,枪械技巧更佳,少年的时候,他之所以能让一干同龄或者甚至年龄比他年长几岁的小混混们称上一句老大,毕竟有他的能力。

只是,现在的他,芒光已经不再毕露。

他打开屋门,他的家,是个冰冷的黑白系列。

黑色的大理石,白色的墙壁,黑色的餐桌,白色的座椅,黑色的厨俱,白色的沙发。

他喜欢黑色,简单、稳妥、深沉,但是,在家装的时候,他又选择了白色,白色看似简单、枯燥,但是实则耀眼、冷酷、夺目。

黑色是墨,白色是纸,钢琴上的黑白琴键,只要相互搭配,就能弹奏出动人的变奏曲。

他的眼幕里出现了另一种颜色,那是温暖的粉红,随之扑鼻而来的是一阵醇厚的酒香。

“回来了?谈生意累吗?我给你炖了宵夜,洗洗手就可以吃了。”随着一道温柔的嗓音,一个温柔的笑脸展露,纤柔的女子迎向了他。

她先接过他的包,然后穿着自己的粉红色拖鞋,替他拿来黑色的拖鞋。

她的每一个动作都那么熟稔,仿佛曾经重复过了千百回。

而他,也熟稔地将包交给她,巨脚伸进拖鞋。

他一眼望过去,白色沙发里,多了一抹刺眼的粉红。

温玉随着他的目光,赧红了双颊,“房子里太冷了,我觉得暖和一点会好一些。”

刑岁见回首,淡凝着她。

真的只是房子太冷的关系吗?还是,她技巧性的一点一点侵入他的生活?

“我不喜欢粉红色。”就象他从来不为任何女人改变原则。

温玉一怔,僵了僵。

“你不喜欢,我等会回家的时候,马上带走。”但是,她温柔的笑容不改。

“嗯。”他没法说太多。

温玉天生的好人缘,她脾气好、温柔漂亮、善解人意又好相处,对于这样的女人,他对她说话音量大了点,自己都有一种过分的感觉。

“是不是肚子饿了?我炖了你最爱吃的猪心,趁热吃点。”温玉从厨房里端着炖锅出来。

他是“食肉动物”,无肉不欢。

厨艺上,温玉总能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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