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陪洪小子去,我叫人准备了礼服。{173}”蒋老太爷出现在二楼的栏杆那里,拄着拐杖笑眯眯的看着我,那样子真像一只狡猾的狐狸。
而我都懒得拒绝了,前天老狐狸叫我陪洪轩去看画展,我说我不懂,老狐狸说不懂才应该去,所以我被洪轩硬是拖上了车。
昨天我陪洪轩去了会展中心,我说我对那些珠宝一窍不通,老狐狸说跟着看看没坏处,结果又一次被塞进了洪轩的车子。
我想我是已经被当成了洪轩的跟班,而且是那种不发工资的跟班。
我都没有一句反驳就笑着点了头,却看到老狐狸眼中闪过的狡黠。
晚饭的时候有人从过来一件白色的礼裙,一双半水晶的鞋子,和一个银色的手袋。
吃着饭的我立刻停下了咀嚼的嘴,我很少穿高跟鞋,那双鞋怎么看也有三四寸,我真的能走得了路吗?
果不其然,我的反抗毫无意义,我写在本子上的话完全被忽略掉,吃过饭我依旧被赶鸭子上架被洪轩塞到了车里。
在车上我脱掉了鞋子拿起来好好的测量了一下,四寸一定是有了。
洪轩看了我一眼揶揄:“这算是喜欢的爱不释手么?”
我瞪了一眼洪轩,洪轩伸手拍了拍额头,继而很可恶的大笑不止。
我有种被整了的感觉,而且是被洪轩整了。
下车的时候我穿上了鞋,走起路甚至不敢抬脚,咬着牙瞪着扶着我的洪轩,洪轩却笑的一脸灿烂如阳:“如果我搂著你的腰你会好过一些。”
多好的建议,可我就是不想买他的帐。
然而我走了还没有三步就跌了下去,我想我是世界上最笨的女人了,连路都不会走,只因为穿上了高跟鞋。
洪轩扶住了我,并将我搂在了臂弯里,我没有太多的情绪,但却在洪轩的脚上狠狠的踩了一脚,洪轩痛的那张脸都红了。(173)
“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洪轩突然用力的搂了我一下,却也只是这样。
洪轩的手用力的扶住我然我的身体得到了平衡,不至于摔倒,而我显然并没有好过到哪里去,双脚还是很疼。
酒会在十几层,洪轩带着我上去的时候我没有留意看,所以没记住是几层。
酒会出席的人都是上流社会的富商名媛,一个个穿着华丽的服饰,打扮的光鲜惹眼,穿梭在偌大的酒会中看得人眼花缭乱。
这么大的酒会我还是第一次参加,所以一双眼睛有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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