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乐从悬崖上看见那个绿色帐篷的时候,才傍晚时分,天空阴沉沉的,气温接近零度。他只贴身穿着一层薄棉衣,外面罩着成捆编织的枯叶,头上顶着枯草做的帽子,几乎冻成了冰坨。

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打扮,并不觉得冷,站在那座帐篷后面,大声的喊了一句:“喂!

马上,就有无数支杆子从四面八方冒了出来,对准了他。

知乐没有慌张,吸了吸鼻子,对这样的场景早已习以为常。跟着老爹屁股后面的他,无论对枪声还是包围都不陌生,反正最后还是要逃走的,回去老爹身边。

多少人他都不怕,这些人都是穿衣服的,只要穿衣服的,最终都会离开森林。对他来说,无论哪片森林都像家一样,从东北的山林到西南的热带雨林,他都可以游刃有余的生活下去。

穿衣服的终会离开,只有他会留下来。

“我给南默送信。 知乐含糊地说,长久不说,老爹话也少,讲话都不利索了。不过,无所谓,反正他也不想和别人讲话。

举枪的人都穿着绿花花的衣服,脸上抹得乱七八糟的,知乐觉得这种人很奇怪。

根据他那有限的知识,这些人并不是来玩的,不过,他对于玩这个概念也不太明确,到林子里来有什么好玩的?这些林子他从小“玩 到大,只觉得很普通,天天看的,有什么新鲜的?

有一只手伸过来,闪电般抢走了信,他乘机往后退了一步,躲进山崖的阴影下,习惯于隐匿的他不太喜欢暴露在这么多的眼皮子底下。他退一步,那么多根杆子也跟着移动,总是稳稳的对着他。

他知道那个玩意儿叫枪,有很多种,可是无论哪一种,都会响,会发热,会打一种铁石子。这个铁石子打死了他的小蟒,还曾经擦过他的身体,至今,他的腿上还留着一长条淡淡的疤痕。

老爹那一次很生气,他从来没有见老爹那么生气过。那一次也非常疼,疼得他忍不住哭了出来,尽管在老爹的训练下,他早已习惯了不哭,但那一次,他实在是没办法。

知乐静静地站在雪夜峭壁的阴影中,就像是一个幽灵,他的眼睛有水光泛过,清晰地看见周围的环境,耳中也听见了隐约的谈话,可是,他不理解其中的内容。

不管如何,他不想去理会这些事。他只是来送信,送完了,听完收信人的口信,他就可以去找老爹了。

与外面的冷清相比,帐篷里面很暖和。

一位中校,穿着常服,在一堆迷彩服中间格外显眼。他的脸色轻描淡写,讲出来的话却令所有迷彩服脸色难看:“你以为我想这样?我是没办法!你的脑子怎么想的?啊?你以为那人是谁?你以为你是谁?他的成绩很优秀,你却退了他?

“他太自私,这样的兵真临阵,八成会让队友去送死。我是队长,必须对我的队员负责。 站在中校对面的男人脸上只有嘴巴在动,其他五官似乎都凝固了,“兵不行,就换。

南默挑起眉头:“败城,你觉得这样就行?你跟我说话,看什么呢!

“我们在演习中。

“演习比你的前途重要?眼光短浅!

“这是检验这批兵最好的机会。

南默脸臭了下来:“你很会带兵是吗?

“如果不会带,你怎么让我做队长的?

“那好。 南默扬起一只手,手上正抓着刚才知乐送来的信,“你给我去带个人。

“带人? 败城有些意外地挑起眉,“我以为你会让我复员呢。

“你才几岁? 南默淡淡地道,“好不容易培养出来了,你以为我会让你就这么走人?我是那种做不划算买卖的人?

败城立定站好,直视着南默的眼睛:“报告大队长,你觉得我的兵一条命值多少?

败城的声音不大,一点也不像个兵,反而轻柔得如同温柔的歌手。他有一把好嗓子,只要不吼,总是能引人心魄。

南默挺直了腰,看着这个他一手提拔的家伙,嘴角扬起一个小小的弧度,伸出手去拍了拍败城的肩膀,一字一句的重复道:“我是那种,做不划算买卖的人吗?

败城也笑了,微微小小的笑意,一闪而逝,快得几乎看不见。离开“潜龙 特种大队已经是注定的了,但他知道,他会回来的。

“让我去哪里?

“111。

败城一愣:“南京的?

“嗯。

南京军区第一集团军,原新中国第一野战部队,历史悠久的老牌野战军,其中的第一师,水陆两栖机械化步兵师,第一团,拥有闻名全军的“硬骨头六连 ,可以说是整个军区步兵中的标榜。

“连长?

“去新兵连。

败城有些傻眼:“排长?

“你想做班长啊?

败城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很郁闷,他一个特战大队的现役少校跑去新兵连就够丢人的了,还只能当班长,他眨巴了下眼睛,讨价还价道:“好歹当个连长。

南默瞪眼:“你以为军队你家开的?你想当什么就当什么!?

“当班长也太丢人了。 败城很快收拾了情绪,轻声回答,“现在不是新兵选班长么?

“选你个头! 南默没好气地道,“当排长去,这个兵你必须得手把手的带!

“哪个?

一讲起这个,南默倒迟疑了,想了片刻,还是把知乐送来的信递了过去,败城迅速扫了一遍,评价道:“名字挺特别。

南默:“……

听过败城名字的人当然可以理解他对名字的在意,败城败城,在军队中,不管你有多大本事,起这么个名字,第一印象肯定就很差。这就是先天劣势,他想修正都没办法,也只有盯着别人的名字来解闷了。

南默清了清嗓子,道:“具体情况你也知道了,总之,我给你把人塞进去,等明年选拔,你给我带把好刀回‘潜龙’来。

败城又盯着信看了会儿,道:“他父亲是逃犯。

“我认识他父亲。 南默说得十分坦然,并没有遮掩,“参加中越战争时才十六岁,侦察兵,后来做了我的班长,再后来……

南默没有说下去,“逃犯 这个身份已经说明了一切,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如今的污点抹黑了过去的荣光,再也无法洗去。

败城的思考更为理性:“他怎么找到你的?

“来之前就联系过了。

“队长,你这样……不合规定吧?

南默揉了揉眉心:“其他的事你别管,这个娃你得带着,他爹把娃送来是良心未泯,不想让娃儿跟着他走上绝路。而且,你想想,这个天气,这个娃穿越你们的演习区一路摸到帐篷主动现身才被发现,这样的娃,你不想要?

败城瞬间就心动了。

军队里混的官,不要说特种部队了,哪怕是野战部队,对那些好苗子也像是狼看见了羊,年年新兵下连时,就是各位连长“会餐 的时候,无数双眼冒绿光的老狼冲上去使用一切手段,务必叼走中意的小崽子。

十六岁的娃儿,单枪匹马,没有任何制式装备,在十一月的寒夜里穿越近十公里的山地从林,不靠地图,悄无声息地摸到一片被军人包围的帐篷,这意味着什么?

天生的侦察兵啊!

“人在哪?

“外面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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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起这个,南默又头疼了,“你注意点,被骗来的,不行就逮人,唉,别逮伤了啊。

信上讲得明明白白,知乐就是被骗来的,原“老班长 甚至还提示“必要时可以使用非常手段 ,南默一想到老班长带着这娃在全中国逃亡了这么多年就想吐血,这根本就是个定时炸弹嘛!

“我去看看。

败城双眼泛绿地窜了出去,轻手轻脚地摸到帐篷后面,就见三个选训的兵端着枪,傻乎乎地对着一片漆黑的地方。他瞪大了眼睛,看了好几秒才发现那里隐隐约约有个少年的轮廓,树林里不算安静,他听见了兵们的呼吸,而那个娃儿的却没有。

凑近几步,他看清了知乐的模样:捆了一身的枝叶,头上顶着个鸟窝,正安静地伏在阴影中,瘦长瘦长的,像颗还未长成的小树苗般。

败城只打量了一秒,知乐的眼光就敏锐地看了过来,也许是错觉,他看见那孩子眼中有亮光一闪而过,如同黑夜中的野猫。

败城的心跳得很厉害,他见过许多兵苗子,多狠多厉多皮的,他都□过,可是像知乐这样的,还真没有。

严格来说,知乐根本不像是个人,而是个动物,生活在从林中的兽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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