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刑刚想起身拿鱼肉,就发现自己身上还是光-溜-溜的,他以前是和部队里的兄弟这么没下限惯了。今天就这么盯着一位美人看了好一会,雷刑觉得自己彻彻底底的耍了一回流氓。

雷刑难得的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套上已经干得差不多的大裤衩。取了鱼肉,闷声的低头烤鱼。只是其间林小哈来来回回跑了十多趟,看得他很不淡定——

岩洞里的晶核已经在林小哈的辛勤劳动之下渐渐的被堆成一座小山。这种一级的晶核售价是很便宜的,一颗也就一万多块钱,平时雷刑出任务的时候都懒得收集;但就在这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林小哈就叼回了价值一百多万的东西了啊!雷刑今天才知道自己以前是多么的浪费!

让雷刑觉得有趣的是,那只狼,每次叼了东西回来后,就可怜兮兮的看着他的主人,一脸很想吃鱼的样子。让他心痒得不行,恨不得冲过去把狼搂住好好的蹂躏一番,顺便给它喂喂食——抛开这狼咬了他这事,他不得不承认这真是个会招人疼的大家伙。难到这就是所谓的爱屋及乌?

不过,这狼似乎对他很有敌意——但这不应该啊,由于他的先天进化方向是狼,以前在野外的时候遇上狼,狼都对他非常友善,甚至愿意亲近他,听从他的指挥。莫非是由于这只狼已经有主的缘故……

“好了,今晚不用再出去了,过来吃东西吧。”终于把林小哈一餐的口粮烤好,林祁朝刚回洞就对着自己装可怜的二货儿子招手道。林小哈维持狼形虽然提高了战斗能力,但同时也加大了对能量的消耗,他的一餐够自己吃三天的。

终于听到爹地叫自己吃东西了,林小哈连忙把衔回来的晶核吐出来,跑到爹地身边坐好。要不是爹地不准他在外面乱吃东西,他早就自己去猎食了。当然,还是爹地烤的鱼最好吃了,所以饿一会也是值得的……

吃完自己的那份晚餐,林祁开始有一口没一口的往林小哈嘴里喂剔了刺的鱼肉。这岛上的大型动物并不多,所以他们的食物主要还是来自海里。

想到林小哈陪着自己吃了三年多的鱼,林祁心里有些不舒服。他一个当爹的,竟然要自家小孩过着近乎原始的野人生活,这着实是不应该的。

不过,不是说小孩子多吃鱼会比较聪明嚒?为什么林小哈还是这么二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物极必反”?或许,他以后该给林小哈弄点猪脑、牛脑的来补补?

但,想到回到人类社会后,他和林小哈势必会成为中研院的那帮家伙们的重点研究对象,林祁又有些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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