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不久,我就见着了沈耽。他这阵子特别得忙,这回倒不是和以往一般,到处忙他那些风流韵事去了。

我从沈丹那里听说,她这个表哥一夜之间就一副脱胎换骨的模样,准备接受他父亲的安排,安安心心回到崇业总公司去任职。沈丹形容,这简直是典型吃错了药的表现,这般规规矩矩,哪里还像是他沈耽的样子。莫非是2012要提前到来了,他沈耽终于肯珍惜珍惜人生大好年华,企图发奋图强一次,来个今年冬天的最后一把火?

我耸耸肩,表示不了解,哪里还有什么冬天。猫都开始叫春了,沈丹你还在等什么?

这么和沈丹调侃的时候,我心里有些木然。不过我又想,木然也许是件绝顶好的事,起码麻麻的没什么感觉。如果陆归之一定要和谁约个会,对象是沈丹的话,对我来说,定要好过和别人。我对沈丹的那些祝福心理,兴许也能让我好受些。

不过,我还是不够坚强,不能够给他们牵线搭桥。

这天,沈耽忙完了一阵,难得好心情,跑来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参加一个晚宴。我颇不在乎,问他,都那个有谁谁谁啊?

他很老实地回答我,都那个有谁谁谁。结果,我一直撑着头的手一软,脑袋就刷一下重重的往下一磕,让另一只手执的美工刀,在下颚右处拉了一条又长又深的血口子。

我捂着伤口,痛到跳脚,暴力地把周围的桌椅板凳全部给一一踹飞。闹了半响,才被沈耽拎到医院,止血消毒,顺道在屁股上挨了一针破伤风疫苗。

当我依依呀呀,哀嚎不已地走出注射室。只见沈耽极其悠哉地靠在医院门板上,啧啧两声抒发了一下,他对我义务性的人道关怀。

我撇着脑袋,依旧捂着下巴,气得差点就没竖直了头发,可最终还是拿他半分法子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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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今晚的大餐,我们俩是无福消受了。好在,还没有严重到要缝针的地步,吴院长也说伤口不深,勤换药就没有大碍,记住不要碰水。”

我歪着脖子走到沈耽面前,对他笑笑。抡起拳头二话不说就给了他腹部一拳。拳头虽然出其不意,但是不重,我自然有把握分寸。

虽然整件事的祸因,并不能说完全是由沈耽而起。只是,按捺着脾气不发,从来不是我的人生信仰,同样也不利于我的身心健康。

沈耽一副求饶的苦逼模样,双手直抱着肚子,装痛苦,装忧郁。装,装,我叫你再装。我抡好拳头,准备再次粉拳伺候。

他终于卸了那副不正经的姿态,一边高喊要我高抬贵手,一边承诺作为补偿,要实现我多年以来的夙愿,是的,就在今晚。

倒不是说今晚的一场宴会有多么的高规格,主要还是人。

我和沈丹两人并行行走花痴界,多年来,风里来,雨里去,也算是桃李天下,传人遍地。想当初,有多少学妹兼花季无知纯良少女,在我们的循循善诱下,走进了这条滚滚红尘不归路。

倒不是因为,我们极大地提高了她们的人体比例审美能力,和无限减低了她们心理承受能力下限,从而功德无量地把她们怂恿上了通往爱剩不剩齐天大剩的剩女不归路。而是,我们俩极其英明地为她们制定了“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的进步方针,极具慧眼地给她们介绍了一人。

这个人便是今晚席宴间的最亮一点,常年盘踞在男色顶峰,高处不胜寒却好多年不曾出山,我和沈丹常常猜想其人肯定是代言费拿到手软,身价高得都不好意思常出来挤兑模特界的新人们。

没错,就是当年在意大利出道,从此一炮而红成功秒杀一大堆师奶师姐师妹的忧郁王子,丹尼斯莫森。

想当年,我对他的名字可是一点都不来电。丹尼斯?这姓怎么这么小白脸啊。没办法,谁让我那时一直沉迷于斯瓦旧格那种□裸的肉感弹性肌肉美。哪知道,沈丹一杂志把我拍得狗头土脸,在她的威逼利诱下,我只好欺身上前把海报直贴在脸上,三百六十一度无死角近距离观赏。

结果。真的是帅啊,那脸角度长得刁钻,多一分算胖,少一分便缺了男人味。最为惊艳的还是他穿开领衫时,不经意间天真流露的性感小胸毛。那迷离的小眼神,那简直堪称是一万伏高压电,还有那标准虎背熊腰的身材,那腰板,啧啧,要人命哦。

后来,我就在沈丹的强势召唤下,成为义无反顾拜倒在莫森的牛仔裤下的一名狂热信徒,简而言之,就是我曾经粉他,很粉他。

虽然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距今已有些久远。但是,能有这样大好的机会,得偿所愿见见他本人,也算是不枉我蹬着一双比筷子尖粗不了多少的高跟鞋,特意前来找罪受。

我正在不停左右张望,找寻着今天晚上的头号目标。沈耽刚才被本家的一个伯父叫走,也不知道去嘀咕些什么了,只留我一个人在这流水席上逛荡。宴会是自助餐的形式,在我闲闲地扒了两块七分熟的牛排,又填了填看上去新鲜讨好的水果沙拉后,终于等到了驻场主持人对莫森的上台邀请。

我跐溜一下钻过人群,拿着来时在街边顺的签名簿就往台前挤去,能不能得到前面,我可没有很大的把握,但是姑且试一试还是必须要的。最起码,我可不能白白辜负了我今天的这身打扮,为了参加这次的宴会,我可是下足了血本。

虽然换上这身衣服从帘子后面出来后,被沈耽盯着看得直发窘,配的这双鞋也让我吃瘪地扭了好几下脚脖子。

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全身上下的一套,的确搭配的出奇好看。

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那条妆也没能盖住的疤痕,大半天过去了,倒是没有再流血,就是已经结了痂,暗红的颜色,有些过分的扎眼。但好在伤在下巴上,不抬头的话,几乎就看不到。

还有的话,就是这套礼服了。

衣服倒是好看的没话说,颜色也衬得肤色,只是……

只是,这……

额……这胸是不是有点开得太低了点。

我一边艰难地维持着矜持的走路姿态,一边不断在心里唾骂沈耽了上万遍。

沈耽,你欺负人,你不就是欺负老娘没有胸,撑不起这件小礼服吗!你是故意的,你绝对一定以及肯定是故意的。你太龌龊了,太太龌龊了!!!

来时倒也没有这么尴尬,本是春寒料峭,只是宴会厅里暖气开得足,侍者上前的时候,我得以忘形地想优雅一番,就把披肩顺手递了出去。

而今,只好夹紧了两只手臂,勉勉强强地走向众人簇拥下的莫森。在他身边围着的多是些潮流八卦杂志的记者,当然主流媒体也给足了主办方面子,来了不少。我听说莫森这次来,是崇业掷出高价请来给新开盘的欧式度假别墅造势的。几年前和李氏的合作,为双方这次共同的大项目奠定了稳固的基础,也就是说,这事李奢也少不了插了的一脚。

强强合作,难免会吸引各界的目光,这宴会上形形色色的宾客,恐怕无一不抱目的而来,这么大的好事,是人大概都想分一杯羹。

我倒是无所谓,虽然被沈耽请来这,但大可说是师出无名,我这个陆天长之女的名号,大约也是打不响的。说来也是个笑话,在经商方面,陆归之的确比我上道得多,他这几年在商界的名声大振,倒是大有超过陆天长的势头在。以至于,他人提起陆氏万汇的接班人,十有**都会想到陆归之。久而久之,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儿早就湮没在他响亮的名头下了。

不知道的人,以为万汇和远建,不过名头不一而已。知道的人,大约也大有坐等围观我和陆归之争权夺利,笑话的人在。

不论他人怎么想,可我知道,我是不会和陆归之抢的,即便是母亲那样说,即便他并不是陆天长的独子。

厅堂里明灯全开,照得就如同白昼一样,大理石制的地板好像打磨得过于光滑,不仅微微反射着光点,而且好几次让我重心不稳。

我依旧站在人圈外头,记者们都全副武装个个穿着官方给配得采访专用小马甲,兜着一手的话筒和录音笔,力气大的就扛起了摄像机,服制器材统一的,俨然就像一队杂牌八卦突击队。

我这个因为不敢露点,只好把腋窝夹得比大腿还紧的菜鸟粉,自然没有英勇冲进包围圈的本钱,只好傻站在一旁干瞪眼。

沈丹常说,看得到,吃不到,是人生莫大的悲哀。

我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的,现在我却不这么想了,尤其当你看都看不到的时候。我穿着一双八厘米的高跟鞋,一蹭一蹭直往上蹦跶,活像只兔子,仍是没能看到包围圈最中心的主角。

我往后退了两步,想再次试试看。不过方微挪了□子,就意外地撞上了什么东西,我转头一看,只见沈耽嘴角擎着笑,眯着双狐狸眼睛看着我。

他离我离得近,我一偏头去看他,额角就擦过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很凉,我一下子就慌了,飞快地想要转身。哪知他一手扼住了我的肩膀,笑得意味很浓。

我顺着他的视线一路看过来,从自己缩着的肩膀,一直看到了自己的胸前。我脑袋一麻,来不及脸红,转过身反手就想给他一巴掌。他一闪,极为轻巧地躲了过去,只是一只手接住了我呼过去的一巴掌,另一只依旧随意的搭在我□出来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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