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后记。
这个故事是在我的眼泪中结束的,也是令我很不满意的一个故事,但尽管我再不满意,我也得承认,这是我自己的故事。
这是一个发生在宜都的故事,
这是一个发生在一所职高的故事,
有我,有他,有他们,有她们。
一开始我并没有那么强烈的念力想把这个故事写下去,只到后来他彻底彻底的离我而去。我才不得不硬着头皮写下去。
这个故事彻底写完的时候也是他离开的时候。
他走的时候是个晚上,我不敢跟他说话,不敢去留他,只是那么呆呆的盯着他的座位。
他的椅子,
他的书,
他的笔记本,
他的笔,哦,不对,他那个傻比是没有笔的,以前考试还有做作业的时候总是拿我的,有时都忘了还我。
他走后已是晚自习下了,回到寝室我就立马爬上床盖着被子,流眼泪。
我总是很后悔,
后悔曾经的莫名其妙,还有坏脾气。
就像那日,那个叫维妮的女生来教我们班唱歌。
那个喜欢他…的女生。
当时看见他和凌墨夕与那个女生暗送秋波眉目传情,我的那个心啊,就像看见自己老公和别人出轨一样。
就差一口血给吐出来,你想啊,要是我当时一口鲜血给吐出来还不把他吓个半死啊,那他还不乖乖的来跟我说他要娶我叫我不要死啊。哈哈哈。
可遗憾的是我并没有吐血。唉。
唉。
后来自从我给他写了六十八封信后,我便才发现我是喜欢他的。很深的喜欢。
只是那个时候的他却已不再是属于我的了。
再后来我总是给他打电话,发信息,甚至走路的时候看见他都会栏住他。
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
他完全不理会我,一点都不,一点都不。
不知道是感情的受疮还是命中注定我有这个命,导致我的耳朵患了中耳炎,是特严重的那种。
大概请了一个月的假把,整天在医院里打针,害的我都憔脆了,唉唉。
现在想起来都还后怕呢。
我以为在这个月里我所受的针痛会让我忘了他,只是这所有的所有却抵不过他的一句话。
他说,你什么时候来学校的啊?
一句话便瓦解了我所有的原则。
原来只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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