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神之战,以及二次创世之后的世界早期,一直充当着主位面大反派,被称呼为“鬼族”的格尔萨人,在极盛时期,可谓是东平暴诺(诺德),南镇萨精(萨满夏尔人和精灵),西定大陆,北临冰海。当真是不可一世,所向披靡。不过,陆希却觉得,这群把独眼巨人甚至比蒙巨兽都拖着当宠物养的家伙,虽然听起来很牛叉,但本质上其实是一群无可救药的逗比。这么想,也许对已经去世了的教宗阿姨不是太礼貌,但陆希确实是这么认为的——这当然是从奥格瑞玛大荒原各地的那些格尔萨帝国遗迹来判断的。

虽然过去了那么多时日,当初建立在奥格瑞玛大荒原上的格尔萨人城市和要塞已经百不存一。而是,哪怕仅仅只剩下残垣断壁,依然美轮美奂,气势恢宏。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格尔萨人真的是相当奢靡的一个民族。

此外,几乎所有的城市遗迹中,都能找到大型的献祭祭坛和万人坑,以及堆积如山的尸骨残骸,说明这个种族确实就像历史所说的那样,特别喜欢用活人献祭——祭品有敌人,有战俘,有奴隶,同样也有自己人。

远古的社群,人力其实是相当宝贵的资源。可这个种族却如此地浪费,玩起国家恐怖主义也一点掩饰都没有,也怪不得最后会被各族联合起来推平了。就算是他们“忠诚”的奴仆兽人、半人马、巨魔也都站在了他们的对立面,在这灭族浩劫中狠狠地推了一把。

此外,其逗比、愚蠢和奢靡之处,不仅仅表现在喜欢用大量活人献祭,外加上奢侈的城市建筑。单单就是面前这座巨大的雷霆崖要塞,便已经是铁证了。

“如果我没有记错,在那个时代,整个奥格瑞玛、凯旋原野以及尼鲁草原,甚至包括亚瑞尔高原东部的一部分,都是格尔萨拉帝国的版图吧?那么,这里其实应该算是帝国腹地了。是这样吧?”陆希问道。

“这是当然的咯。实际上,格尔萨人的第一都城,在那个时候被我们称为狮窟甚至鬼巢的尼尔薇城,就在现在的兽人金帐附近。嗯,小主人,您看到的那座只剩下半截的大型青铜雕像,其实就是城市遗迹了。您看,离这里不是只有几天路程吗?”肥雪豹道。

言外之意,离首都只有三五天路程的地方,这都不能腹地,那哪里还能算呢?

“这可不好说,咱们家乡啊,有一个很萌的朝代,首都离边塞其实也就是几天的路程。号称是天子守国门神马的。结果三百年不到的时间,还真的好几次被人兵临城下呢……”陆希摇了摇手,在帕纳尔西斯反应过来之前,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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