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了灵犀眼,似乎就预兆着我要成为瞎子。\、qΒ5、cǒm/因为习惯了用灵犀眼提前看看对方的属性,现在一遇到陌生人,我就不由的心慌起来,害怕他实力高出我太多,而鲁莽行事。

如果有灵犀眼,我就可以早早看出韦双燕的天赋,而不至于大意之下悔恨终身。

如果有灵犀眼,我现在至少可以看出野人首领的实力,从而早早做出预判。

可惜,没有如果。

野人首领和至善在半空中激斗,而地上的混战也越来越激烈,甚至有两个野人已经见血了。我想跑,但是又不敢跑。

作为高高在上的至善,先是被悟空迎面一箭,这时又跟野人首领纠缠打斗着,想必他的心情也不怎么样。我怕逃跑不成,反而激起他的杀意,将我当场咔嚓,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至善说得对,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我一个龙脉者。

老爹是,而且老爹的后代也同样是。

所以,他真的敢杀了我,等待下一个合适的龙脉者。

至善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布局,百年前,杀了灵虚父母、并且将灵虚收为徒弟,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天。也许他连自己也不知道,这一天会什么时候到来,但是,只要老爹还活着,他就有希望。

因为老爹跟至善的目标一样,都要开启九天之门。

这世上只有我们父子两个是龙脉者,要嘛我开门,他上天;要嘛他开门,我上天。

这个选择题很简单,简单的我都不屑去选。

所以,至善的计划无限期推迟,他要等待我的出现,抢在老爹的前头,开启九天之门。

这就是所有所有一切的根由。

我的命运很悲惨,似乎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今日的结局。

至于到底是死在老爹手里,还是至善手里,已经不重要了。

逃也不是,呆着看戏也不是,就在我犹豫之际,半空中一声暴喝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至善已经没有耐心陪野人首领玩了,他发动了自己的领域,金色领域。

元气探知下,世间万物都是灰白色,但是,我下意识的认为至善的领域是金色。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可能是佛家那种金身宝相给我的印象吧。

无论是张天宝的金钟罩,还是灵虚的罗汉体,在发动之时,都有一圈金色的光芒笼罩。金色,是一种严肃的颜色,用在至善宝相庄严的领域上,十分恰当。

奇怪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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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悟空混都市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莫愁飞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莫愁飞并收藏带个悟空混都市最新章节第四章 赵铁脚与mí hún阵(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