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星不再和她贫嘴,戴好墨镜下了车,和夏言歌一道慢慢朝着钟楼的方向走去。夏言歌在余光里面看着他,心底是有点儿犯嘀咕的。

久别重逢,她的心情却无比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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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前,接过那本《先知》的那一刻,她以为,她和谭星会就此相忘于江湖。一直以来夏言歌都不是个好学生,大学毕业后是误打误撞进了内地数一数二的经纪公司D.S,谭星是越来越遥远,夏言歌已经记不起有多少日子里,她是拖着一身疲惫的筋骨下班回到自己独居的那个房子,泡面然后打开电脑,浏览那些关于谭星的消息。

她总是对自己说,算啦,那样高高在上的人,你就当个默默无闻的小粉丝好啦。

像每个小粉丝一样,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到了大学,大家选修恋爱,夏言歌也算是努力了一下。

接受了一个看起来顺眼的男孩,名字比人都拉风——叫做陆飞,可惜这不是个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两个人都不温不火的,交往起来淡得就像是冰箱冷冻柜子里面放了一天一夜的纯净水,大多数时候,她会忘了自己有这么一个男朋友。后来经过闺蜜的提醒,她意识到自己也许是过于冷淡,开始努力做改变。

比如一起吃饭上自习什么的,刚开始是应付,后来变成了习惯,会买了陆飞喜欢的零食给他带过去,这样两个人看起来,好歹也有点儿谈恋爱的意思了——直到陆飞提出分手。

夏言歌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甩,那时候她已经可以记得清楚陆飞都喜欢什么牌子的糖,偏好哪种饮料了,那种憋屈千回百转地酝酿成了一个短信给对方:“为什么?”

“你太黏人。”

回过来的短信干脆利落,却让夏言歌傻了眼。

第一个想法是,我黏人?我夏言歌黏人?你有没有看过那些住在一起二十四个小时恨不得吃喝拉撒都赖着对方的女朋友?老娘和你偶尔一起吃饭上自习,叫做黏人?

闺蜜韩珺残忍而好心地提醒着她,当一个男人想要甩掉你的时候,他总能找到借口的,别说上自习吃饭,指不定人家看到你,就连你主动打个招呼人家都觉得你烦人。

那一刻,夏言歌看着韩珺,觉得韩珺真是个恶魔。

韩珺是夏言歌高中的校友,到了大学有幸在一个宿舍里,于是就特别自然地勾搭上了。韩珺是个标准的美女,同时,也是个彪悍的美女,她天生丽质,皮肤白希,双眸璀璨似星月同辉,纤纤细腰还前凸后翘,走在路上总会让男生们看傻了眼。

就是这样一个绝代美人儿,夏言歌在远处看着的时候觉得太他妈完美了,别说是男人,就连她看了也心动。熟了才发现,丫就是个徒有其表的毒舌妹子,而且一高兴起来就飙出各种脏话,完全没有形象可言。

比如大学第一次和韩珺一起逛街,韩珺穿了白色旗袍,那身材在拥挤的公交上面显得多么招摇,一车男人都心猿意马,一个猥琐的大叔直接就趁着拥挤上了咸猪手。

夏言歌还没有意识到,就听见一声咆哮——

“我靠,你眼睛瞎了吗!手往哪儿放啊?!”

猥琐大叔哀怨地看了韩珺一眼,讪讪地收了手,谁能想到这个清秀的,看起来如此恬静的姑娘出口成脏。

没错,韩珺,就是这样的人。

(等下要出去,提前更了,话说,洛洛是内牛满面的写文的,书评区好萧条,亲们忍心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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