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呆在新房的众人都移师到办酒席的饭店。(173)

在李薇的记忆里,举行婚礼的酒店不说是十分富丽堂皇,也应该是看起来阔气一点的,不然的话还不如在家里办,省钱又热闹。

但是,现在的饭店完全颠覆了她的印象。可能是上一世高中毕业以前自己确实没去过什么像样的饭店吧,现在看到这个时代办酒席的饭店,还是很受打击。要不是新郎新娘也在里面,她还真以为走错了。

天哪,这也叫饭店!跟后世的小吃部有的一拼,唯一看起来能比小吃部强点儿的就是地方比较大,能放个十多张大圆桌。李薇四下打量了一眼,白墙,没什么装饰,好歹地上铺了地砖的,其余的,呃。。。实在就找不到什么特色了,唉,真是朴素的年代啊!

十多年后的饭店,恨不能都武装到牙齿地装修。

虽然看起来比较朴素,但是却有那种饭店特有的食物本身的香气,让李薇想起馒头包子,纯粹食物的味道。

李薇被安排在小孩子一桌,十多个从六七岁到十多岁的男孩女孩,团团坐了一桌。而她姥爷,则跟他的几个把兄弟一桌,谈笑风生声震屋瓦唠的正欢。

李薇没有吃桌上的喜糖,抓了几块塞小外套的内部暗袋里,这暗袋是她让老妈特意后加上的,里面放个小手帕什么的也看不出来,更方便装点糖果什么的拿回来。

李薇自己现在很少吃糖果之类的甜食,长大后她的牙齿不好,龋齿多,现在开始保护它们应该还不晚。

她就纳闷了,李琳和李连辉两个吃的甜食比她多多了,长大了牙齿却好的很,同样是一个妈生的,这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李薇装好糖,抓了把瓜子吃着,一边打量一桌子的小孩。

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靠!撞衫了!

本以为自己这一身东拼西凑地半原创地打扮。不说挺出奇地也不应该大众地才对。可她对面一个跟她年纪差不多地小女孩。愣是穿地跟她相似个**不离十。

虽然坐着有桌子挡着只能看见上半身。但足够了。无论型、小外套地颜色还是里面裙子地式样。除了上面装饰地图案。其他地几乎就没区别了。李薇还特意把她老妈一件呢子外套上地。通红如兔子眼睛般大地有机玻璃纽扣给挖下来两颗。通通缝到小圆领下面。而李琳这旧衣服上原来地纽扣。通通剪掉不要。为此她还曾赌天咒地地保证。一参加婚礼回来。就把纽扣给她老妈缝回去。

现在。尤其搞笑地是。对面那小美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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