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月虽然他每天都欲求不满,每次完事我一觉睡醒他都在客厅里抽烟,我喊他,他也不理我,有时候忽然就朝我发脾气,我见惯了他喜怒无常,但看得出来他很疲惫,公司的电话不断,大概是生意太忙。
我去餐厅倒水,一进客厅就见厨房亮着灯,我吓了一跳,轻声走过去。
白炽灯的光线亮而耀眼,却格外苍白,勾勒得他的背影也苍白。围裙的绳子在背后系成蝴蝶结,细长细长地垂下来,随着他的动作微微摆动。
他没有换睡衣,但衣服换了,亮粉色的衬衫很熟悉,我恍然想起那是两年前我和苏娜娜逛街,觉得亮粉色很好看,买下来送给他献媚用的,他当时说这牌子烂,做工不好,随手就扔进衣橱。
有一次他赶着开会却迟迟不换衣服出门,冲我发脾气:“那件cabbeen的衬衣呢?亮粉色的。”
我当时足足愣了三秒,他这人特喜新厌旧,许多价值不菲的纯手工成衣,穿了几次厌了就再也不碰,买衣服也勤快,可这件都洗了很多次了也没扔,我以为他不喜欢呢。
好不容易找到机会,我就拿他打趣:“某人不是说,老男人穿粉色的衣服装嫩,会被人骂吗?”
他一边扣扣子一边慵懒随意地笑:“唔,偶尔装嫩是可以的。”
往事依稀浮现,眼睛有些酸,这些琐事比水还平淡,我以为就算记得也是模糊,没想到竟是那么清晰。
“怎么不去睡觉!”他转过脸瞪我,疑问句向来被他说成命令。
我笑着凑近他:“牧神之,大半夜不睡觉,在做什么好吃的呀?”
嬉皮笑脸是想讨好他,可他一听我喊他名字,眉头不由皱在一起,回头自顾自地往锅里放进一个面圈,金黄色的热油发出滋滋的声音,他的声音却冷到极点:“一边去。”
我靠过去被他一手肘顶开,估计他是嫌我碍事,生气时力气也不控制,我踉跄几步扶住桌角,心里微微抽痛。
秦晚照的话估计是安慰着骗我的,如果他对我有一点感情,不会在最后一个晚上,还对我发脾气。
我垂着脑袋朝外走,一步步都是沮丧,他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你怎么这样懒,不动手还想吃?过来帮忙。”
的确是懒,我不会做家务,跟了他两年多,从来都是他跟家庭主妇似的,我长得不漂亮,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功课也不好,这样的人,他怎么可能看得上我。就算和我在一起不是为了报复,大概只因为我和他喜欢的女孩有些相像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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