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谨,陕西兴平人,八虎之首,正德元年至正德五年,他利用正德皇帝的信任『操』纵朝政,人称“九千岁”,更有“立地皇帝”之称,纵观整个大明朝,他都是最有权势的太监之一。

无论是当时还是后世,刘谨的名声都不太好,甚至可以说很差,当时的士林之中给他总结了两大罪状。

第一个罪状就是刘谨独揽大权,排斥异己,最明显的证据就是在他一上位,就立刻把三贤相之中的谢迁和刘健,以及一大批的朝臣全都排挤走了,而且还笼络了焦芳、刘宇等一批爪牙为已用,总揽朝中大权。

不过这个罪状在周重看来,实在是有些冤枉刘谨了,毕竟一朝天子一朝臣,当时正德刚刚继位,谢迁和刘健这些老臣却一直想要压制君权,甚至依然把正德当成小孩子,时不时都要顶撞一番。结果正德不得不依靠身边的宦官夺权,于是也就出现了刘谨为首的阉党与朝中大臣之间的对峙,最后以刘谨获胜而结束。

刘谨的第二大罪行则是贪财,这点倒是完全没有冤枉他,身为太监不能行男女之事,因此他们对黄白之物有着异乎寻常的喜爱,这点在刘谨身上更加突出。在他掌权后,就想尽办法为自己敛财,索贿、受贿、贪污,都是一般的手法,为了敛财,他甚至还天才的发明了许多从来未有过的名目,或是将一些原来的礼节发扬光大,比如贺印钱。比如拜见礼等等。

而且刘谨与一般的贪官不同,他的胆子特别大,因为他上头只有一个皇帝,而且这个皇帝还是一个喜欢玩闹的家伙,向来不太爱管事,这也就给了他大肆敛财的机会。另外刘谨为人很霸道,在他看来,自己要别人要钱是看得的起对方,所以别人想给也得给。不想给也得给,否则就会得罪他,后果自然也很严重。

也正是这种与众不同的敛财方式,使得刘谨在短短几年内,就积累起巨额的财富,在周重所处的后世。世界金融中心华尔街曾做过一个权威统计,结果将刘谨列为人类历史上最富有的五十人之一,由此可知他积累的财富有多么惊人。

不过刘谨虽然贪财,也极其贪恋权势,但他能够在八虎之中脱颖而出,独自把持朝政。自然不是什么无能之辈,甚至在满足了自己对财富的追求的同时。他开始有了更高的人生追求,这个追求就是流芳青史。

刘谨在获得权势之后,也并不是无所做为,恰恰相反,他针对当时大明的一些时弊,对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动,推行过一些新法。即所谓“刘瑾变法”。走私大明133

刘谨变法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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