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琰啊,你说这狒狒看起来『毛』那么多,咋的『摸』上去干巴巴没几两肉呢?表情郁闷的阿布抬高手臂好让我看清楚那一只只体积不小的狒狒,一边用手在其中一只狒狒身上捏巴捏巴的测量哪部分最肥美,嘴里还咕哝著他想吃的料理。没有肉的部分就只能用炖的吧?要不用红烧?炖的酥香软烂应该很下饭吧?还好大腿有点肉,你会醃咸肉吗?醃起来之后路上想吃拿出来切个片烤烤解馋也不错啊,话说这玩意儿的肉腥不?这算是野味吧?

是啊是啊,这特么的当然算野味,还是野到除了当地土著之外木有人会吃的野味啊!居然问劳资腥不腥?劳资打小只看过住在动物园里的狒狒啊!远远看的那种啊!还隔着厚厚一片钢化玻璃啊!什么吃狒狒吃猴子的这辈子木有想过啊!我摔!

眼角忍不住抽了抽,我决定无视阿布那个明摆著已经开始把狒狒列入菜单的二货,默默低著头转身重新踏上楼梯往回走。

至於阿布在后面嚷嚷著什么"要融入世界""要习惯吃野味"什么的,抱歉风太大我听不清楚。

最后总收获十一只狒狒的尸体与二十张完整的猴子皮,处理干净后的狒狒肉有二十分之一当场被阿布以"尝鲜"做理由当场煮了,剩下的全被我用个收纳箱装好扔进空间里,箱子上我为了怕忘记,还刻意用油忄生簽字笔在盖子上写下"二货主食"四个大字-尤其是阿布所烹煮的"狒狒大餐"在他自己、冬琅与长山三个人全都嚐了一口后,现在正端正的摆在桌子上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

结论是?悠哉的啃著手里的芭乐,我翘著二郎腿做在另外一张桌子上等待对面那三个人对于狒狒肉的评价。

……还可以,就是不好咬,腥味很重。当著我的面低头吐出嘴里那块已经被嚼得面目全非,呈现纤维状的肉渣,冬琅皱了皱眉。比口粮袋内附的肉干还粗糙,但能吃。

可以做成肉干,嘴馋时当成可吞式口香糖,能吃很久。长山倒没有和冬琅一样把肉渣吐出来,而是默默的拧开水壺就著水咽下去后才给了建议。天气适合直接晒干,今天晚上切条醃渍好,明天出发时绑在车顶上晒几天就好了。

嗯,解决方案有了,那么……身处末世112

谁会醃肉?我咽下最后一口芭乐,两根指头捏著果蒂侧头看向长山。你们三个谁会醃肉?

我肯定不会醃,就连动手煮放了肉的火锅那还是为了餵饱冬琅才开始『摸』索的,煎煮炒炸蒸炖闷醃等等的烹煮方式中我就只会用个锅子装水煮沸,然后无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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