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咏花的诗词歌赋,以梅为题者最多,或咏其风韵独胜,或『吟』其神形俱清,或赞其标格秀雅,或颂其节『操』凝重。李菲烟刚作的这一首咏梅诗无疑便是赞杨梅花风骨虽傲,却不与群芳争艳的高尚品格。尤其是后两句“玉梅谢后阳和至,散与群芳自在春”恰好是点睛之笔,使得厅中那些仕人才子们不禁赞叹起来。

杨延融向来鄙视这些个以物喻人的『骚』人墨客,好多不得志的文人在现实中得不到心灵的满足,便把一切都寄托在山水,诗文上。假装清高和正经,你看这厅中能跟李菲烟较一较诗文的那些不正是当下的文人才子们吗?

杨延融冷冷一笑,继续逗弄怀中的美女,眼里却是时不是的都在注意着场中的情况。

“李姑娘,老夫也有幸作得一首,还请李姑娘和厅中的诸位品鉴一番!”一个清瘦的老者站起身来,对着厅中的众人团团一揖。杨延融一见不由得一愣,不是吧?看你这样子没有五十也有六十了吧?居然也想来争花魁?人家李菲烟当你的孙女还差不多。杨延融摇摇头,对这个老家伙鄙视更得很。却听他『吟』道:“早受樵人贡,春兰访旧盟。谢庭夸瑞物,楚泽撷芳名。苍玉裁圭影,紫檀含『露』英。奚奴培护巧,苔藓日菁菁。”

“王夫子做得好啊!果然不愧是文坛大师!”一个长得肥头大耳的中年胖子站起声来高声叫好,却没想到惹来众人一致大笑,就连李菲烟也是掩口不已。杨延融见这厮的样子,还差点被他给雷倒了,你这样子的也是文人?不会是街上买猪肉的屠户吧?

“呵呵,客气,客气,过奖,过奖!”王夫子双眼一眯,往那人看去,顿时眼睛一直,抱拳道:“原来是东家来了!吴某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没想到,还真让杨延融给猜对了,那个胖子还真是个卖猪肉的,因为这些年买肉赚了些钱,就有些羡慕起那些文人来,心想自己的儿子也有十二岁了,是不是也应该让他学点本事,免得将来又跟老子一样,成为一个屠夫。便请了幽州城里面最好的夫子,也就是眼前的这位王夫子来给自己的儿子做西席。

所谓男人有钱就变坏,虽然这个屠夫也算是小有身家。但有美女谁不想上啊?一听到李菲烟来到了众香阁当花魁,心里便活泛开来,试着来碰一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抱得美人归。虽然只能是良宵一夜,但若能够一亲美人芳泽,岂不是人生一大美事么?就是以后老了,回想起来,也可以给人吹嘘:知道李菲烟么?老子当年就曾跟她有过一夕之好!

李菲烟轻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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