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立现在是最开心的,因为他可以去买吉他了;对于小立来说,他眼馋吉他其实已经是很久了。不过小立也知道,他没有零花钱,所以不能要求买这个玩具;而现在存够了零花钱,小家伙当然是迫不及待了,小家伙现在就是要买一个可爱的吉他回家。

魏达和安吉拉也是知道了,小家伙是在电视电影当中看到了吉他;其实也是怪魏达,这或许也是因为有着魏达的影响。

魏达最喜欢的歌曲之一就是《tallulah》,一首来自北芬兰的乐队ica的歌曲。很明显,这是一个金属乐乐队,虽然魏达最喜欢的《tallulah》不是,但是他们还是有着很多的重金属音乐;虽然他们对重金属音乐做了一些研究,但是不可否认这支乐队是以迅疾优美的旋律和以键盘为主导的重金属配以清澈洪亮的嗓音而闻名于世。

所谓重金属音乐,它们的特点就是冷酷和刚硬气息;而重金属音乐和硬摇滚的区别肯定是有的,但是很多的人都是很不清楚。实际上魏达一直都以为重金属就是硬摇滚,是以吉他演奏比较多的音乐。

所以现在好了,魏达成功的影响到了胖儿子;小立喜欢音乐,还是爸爸很喜欢的那些音乐。吉他、嘶喊之类的,这些都是现在小立喜欢的。甚至是小立在爸爸喜欢音乐的基础上更进一步,那就是小立开始打算自己研究、学习了,比起爸爸只是一个单纯的听众和业余爱好者看起来是要高级了不少,因为小立是亲自参与了。

“我喜欢红色的吉他。如果它的声音很大就好了。”小立指着货架上的一个拉风的酒红色电吉他说道,看起来小立现在的音乐风格真的是确定了;不是摇滚就是重金属,这都是奔着声音大、现场感染力强去了。

魏达和安吉拉对视一眼,他们也算是相视苦笑;虽然早就是猜到了一些,但是他们那个时候或多或少还是有些心存侥幸。而现在。小立的表现使得魏达心里最后的侥幸也是不复存在了,很明显小立这是动了真格的,小立的意志也是十分的坚定,那就是他只会选择自己喜欢的。

其实小立还没有学习过吉他,小家伙甚至只是知道将小吉他挂在胸口;但是小家伙一手端着吉他,甚至是拨片都没有要的在乱弹一气。但是小家伙真的是很开心。这个吉他是最适合他的,因为很漂亮很可爱,因为声音很大。

至于魏达和安吉拉,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苦笑着付账就好;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儿童吉他还真的是不便宜,小家伙很有眼力价。居然是选了一把五百多美元的吉他。这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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