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老人,没有姓也没有名字,但是,人都总得有个称呼不是。

18岁前,大家叫他胜仔(反正是随便起的名字)

45岁前,大家叫他阿胜

60岁前,大家叫他胜叔

现在......他的名字是老胜......

老胜今年已经68岁了,出生在e区,长大在e区。

从懂事开始,就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更遑论自己的爸爸了。

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两个应该是至亲的人,在e区的这片土地上,知道自己爸妈的人,才是怪胎呢吧......

十六岁的时候,他也曾有过雄心壮志,看看自己是不是可以闯出一番自己的天地。

“我总不能一辈子窝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吧!!”

当时他是这么跟自己的伙伴们说的。

在k市两年多的闯荡中,他走南闯北的走遍了各个区域,尝试过了各式各样的职业(当然,说是职业不如说是打工更加合适),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们,终于找到了自己干了这一辈子的职业——拾荒。

工人——枯燥,乏味,还得每天看着自己的工头儿受气以后欺压下面更底层的人们。

服务员——赔笑脸是可以的,但是看见那些财大气粗的主顾,耀武扬威的样子,他打心眼儿里觉得不自在。

售货员——他妈的老子连算数都学不好,还是算了吧。

......

当然,当他发现自己真正能做的事情,就是拾荒的时候,他欣然接受了这个现实,并回到e区扎根,骄傲的做起了这个一做就是一辈子的职业。

那一年,他三十二岁。

拾荒有什么不好,简直世界上就没有比拾荒更好的职业了吧!!!

开工完工,时间都是自己定,哪怕是不想干了,就自己给自己停业一天。

能够看到无数的人,无数的事,简直可以说是阅人无数啊。

最重要的是,自由,无以伦比的自由。

“我看过各式各样的星星,各式各样的月亮,我不相信,有人见过比我还多的奇闻异事!”

这句话,老胜从还是阿胜的时候,就常常跟人这么说。

有句古话不知道他听没听过

“乞丐当三年,不想当皇帝”

但是对于老胜来说,拾荒,是他这辈子最骄傲的一件事。

哪怕是见识过这么多的人以后,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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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剧本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金玉满堂参北辰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金玉满堂参北辰并收藏恶魔的剧本最新章节第六十四章 分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