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粉红。173是不是三十加更太高了,所以心渔都召唤不来粉红?先让我把欠的打赏还清,咱们看情况再定吧。这几天都是凌晨两三点才睡,反正心渔这个月豁上了,肯定尽力。)

云鹭这位朋友六十多了,看上去精神矍铄,腿脚十分硬朗。

王昔一见就很满意,大兴到邺州虽然不是很远,路上也得走七八天呢,文笙是个小姑娘,要真找个年轻力壮的江湖客陪着,这一路孤男寡女的,还真是叫人不放心。

老吴年纪都可以当文笙爷爷了,说话办事一看是经常走南闯北经验丰富的模样,正合适。

徒弟跟着他朝夕相处大半年,既聪明又听话,把他照顾得舒舒服服,一老一小没事弹弹琴,心情别提有多舒畅了,突然要分开,老爷子还真有些不舍得。

他板着脸叮嘱:“既然那姓黄的没福气用师父制的琴,你又靠着它起过那么一丁点儿的作用,那琴你就拿去用吧,记着,要用心练,离了师父眼前,也不得荒废偷懒。”

文笙恭敬地应了一声,看看老人眼神里明明满是担忧,心下感动,忍不住上前,轻轻抱了抱他:“师父,我会尽快赶回来,琴也会好好地练。”

戚琴右肋受伤不轻,大夫叫他卧床不许活动,他靠在榻上看着这师徒两个告别,忍不住笑道:“不过去一趟邺州,少则二十天。多则一个多月就该回来了,别整得跟再也见不着了一样。”

王昔有些不自在,瞪了戚琴一眼:“你放什么屁!”又悄悄跟文笙道:“虽说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此去若是有看着还不错的,就带他回来,师父帮你掌掌眼。”

这下轮到文笙心中窘然。

她可算是明白了师父为什么同意叫自己跑这一趟,说话间还欲言又止的。

文笙笑了笑,在王昔耳边道:“您放心。”

放什么心她却没有提。

在文笙的计划里,她根本就没想着这么早成亲。甚至没想过这辈子要成亲,然后同个男子厮守一生。

要多么信任爱重才会互托一生一世?她在明河当着凤嵩川和众乡绅的面写下那首诗。既是对凤嵩川这等人的嘲讽,也是她一直以来潜藏在内心的愤懑想法。

生而为女子并不低贱,为什么不管前生还是今世,世俗都划定了那么多规矩给女人们来守?甚至于就连她们自己也认为是应该的。并且以此为荣?

要叫她顾文笙来日为了一个男人举案齐眉,想都别想!

但这些没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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