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诏这两个字,是养大他的那对人族夫妇为他取得名字。173

盘古大帝开天辟地之后,上古洪荒之时各族接连兴起,但也纷争不断。原本执掌天地的神兽一族因为内斗而逐渐衰落,其他各族便都想接替它们做这天地的主宰者。巫族乃是盘古后裔自有优势,偏偏妖族人多势众甚至仗势欺人。

各族都在暗自忖测这场必不可免的战争什么时候才会开始。

而在所有种族之中,人族无疑是很为弱势的一支。洪荒大地,妖兽肆虐天下,天灾不断。即便没有这些纷争灾难,凡人,无疑也是一种寿命极短的存在。

养父母双双故去的时候,师诏才六十岁。对于一个妖来说,这种年纪简直是连人形都变化不成的程度,还应该在襁褓中吃奶呢。可是师诏不同,他在诞生不久之后就有幸误食了一颗丹药,也就从那个时候开始便像人族的孩子一样正常的长大,直到长到二十岁左右,样貌就再也没有变过。此后的四十年里,他就以这副样貌见证了养父母的其他子孙们长大成人又老去。直到养父母去世,他离开那个家的时候,他的“兄弟子侄”们都以一副苍老的样子与他告别,他却仍是少年模样。

那一家人都是难得的好人,师诏感念他们的情谊,但是他天生性子寡淡,又心知自己无法永远在人族生活下去,便只有默默离开不做解释,然后自己寻了个偏僻的栖身之处像个真正的妖一样修炼。

大概又过了几百年的时间,他终于有了自保的能力,然后开始在天地间流浪。他不知何处才是他的归处,也不知自己该做什么,只是在这纷乱不断的洪荒大地上努力的保住自己的性命罢了。这种时候,很多杀伐都没有理由没有目的,唯有强者才能生存。他不知道什么才叫强者,只是拼尽一切保命。

直至,他被一只妖兽逼得奄奄一息。

那并不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美人救英雄”,因为对方的目的全不在此。那个掩着面容的女子并非是想要救他才帮他杀了妖兽,因为在她轻而易举的让那妖兽化为灰烬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是一脚踩上了他的胸口。

她笑的那样肆意张扬,笑的时候露在外面的一双眼睛也会眯起来微微上扬,可是她的语气却不算和善。

“把我的灵珠还给我。”她毫不留情的踩着他的胸口,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轻轻一挥手就划破了他的衣服,大有将他开膛破肚的意思。

师诏被她这样踩在地上,只能仰躺着呆呆看她。他听不懂她的意思,也无法反抗她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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