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先说说老灰吧。173老灰是我的高中同学,人不坏,个子比我矮一点,也不是很多,我是一米八,他至少也有一米七吧;他比我胖了一点,当然这一点就比较多了,因为我很瘦,和他比起来我简直就像一条鱼干。第一次见面,他会给人以憨厚老实的印象,反正看见他就像看到洪金宝一样,即想笑又笑不出来。我第一眼见到他就觉得顺眼,所以在我们刚入学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就很不错。我并不喜欢以貌取人,但直觉很重要,有的人,我第一眼见到就感觉很讨厌,最后一眼看见还是很讨厌,这样的人大有人在。

我刚从乡下农村到攀枝花城里读书的时候,还不满十二岁,刚上初中,那时候遇上的几乎全是这样的人,尤其是我们班的那些同学,特让人讨厌。因为他们看见我的第一眼就觉得不爽,所以他们一直看我不爽,所以就想办法让我不爽,因为我刚来城里,人很土,所以整起我来总是肆无忌惮,这倒是让他们爽了一阵子。往我的书包里面放小东小西冤枉我那些还算是鸡毛蒜皮的了,如果可以,我完全相信他们会把班上肥猫(我们班最胖的那个女同学)的乳罩(我也不确定她有没有戴)偷来放进我的书包里面,然后再说是我拿的。当然他们整人的手段不止是这些。

让我感觉最丢人的是九七年的一件事。那年学校为了迎接香港的回归,组织了规模空前的娱乐活动(别人乐没乐我不敢想象,反正我是乐不起来)。大鼻子(我们班的文艺委员,也是班上我最讨厌的那个男生,开始是我给他取的外号,后来就在班上传开了,因为他的鼻子完全可以刷新吉尼斯纪录——如果有这项纪录的话,这是所有同学公认的),在我们演出前一天跟我们说好在我们六人合唱的那首歌结尾部分的最后一句要多重复一遍,说是为了增加立体感,让我们几个人的节目显得与众不同,吸引全校师生的注意。结果在当天演出的时候,当大鼻子他们几个都鸦雀无声时,我还在唱最后那一句。结果可想而知,全校师生的双眼都注视着我,顿时爆笑如雷,场面之混乱难以形容,从此我被载入该校趣闻野史之最糗光辉使。那时的我恨不得找个地缝赶紧钻进去,再也不愿意呆在那里丢人现眼。

事后我才知道是大鼻子在开演前那天晚上挨个给他们打了电话取消重复部分的。我拉住了大鼻子,说放学后要打他的时候,大鼻子装作可怜兮兮的样子,说这事不能全怪他,因为我家没有座机而且我又住在学校里面,没办法联络上,第二天弄巧他又把这茬给忘了,在他的再三央求下,我终究是没有打他,虽然我也明白那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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