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这片火红的恐怖花丛后,我终于彻底的看清了自己一觉醒来出现的地方。173

蓝城。虽然地上长满了植物,但从屹立着的楼房和路标上,我还是认出了地名。这是我上大学的地方。距离加拿国也不算太远,但距离天朝,可就有些远的离谱了。

所以,我的情况便分为三种。

一:我一觉醒来,穿越到了末世的蓝城。

二:我睡的很久,直到末世。

三:我穿越到了一个以蓝城为副本的末世。

不管怎么样,都是末世。我首要做的,却是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知道究竟怎么回事,回到中国,起码和父母死一起。

我的脚步很慢,很紧张。身上红色的丝绸睡衣轻飘飘的。用来睡觉是享受,但在天气诡异,还有阵阵微风的末世,就是受罪了。

虽然蓝城已经到了夏天,五月份的天气并不太友好。有太阳的时候是非洲沙漠,有乌云的时候是北极冰洞。我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就被这天气给折腾死。看来,药店是必须去的。我醒来的地方,是一片红色花海,却并不是我睡觉前的地方。好在蓝城并不大,我还认得路。

我是在蓝城城中心醒来的。显然,曾经是蓝城高级酒店的装饰花如今已经凶残的占领城中心。果然……小说中建立的城邦什么的,对蓝城来说就是个笑话啊。蓝城,是美坚国最穷的州的州首都。起源是一群二逼的英兰国蓝村农民,被投资商忽悠投资建设的荒地,为了纪念家乡,称为蓝城。最终由于运气,炫酷狂拽叼的凭借不超过十个居民,被选为州首都。算是美坚国诸位强势首都城市里的一朵耀眼的大奇葩。这样背景条件的城市,又能有什么基地?有什么能量呢?州政府大楼,就在那个曼珠沙华花丛旁边,除了瘫痪,也没有什么我能想到的结局。本小说手机移动端首发地址:

僵尸已经步伐矫健。植物已经可以说话。人类啊,你们还好吗?

不知道是运气,或者我身上还存留着曼珠沙华王的狂霸气息。一路从市中心走到超市,路过了各种僵尸和野兽,它们居然都如潮水般退走。似乎我才是食物链顶层。

不要问我,为什么市中心没有超市。蓝城这种小地方,只有一个名叫沃尔玛的超市。目标很集中,这是好事儿。对吧。起码不用我多走路。

沃尔玛是个神奇的超市。起码对我而言是这样的。大学的一位瑞国教授曾经说,他和他妻子第一次来到美坚国沃尔玛超市,他的妻子就被比篮球还大的,随风飘扬的文胸吓到了。随后,裤腿可以塞下他两条腿的女士内裤,和比他整个身高还长的男士裤子,让这位一直自称男子汉的身高178的老绅士意识到,自己在美坚国人民眼中的矮小脆弱。当然,也更让我深深的体会到这个超市的无所不能和应有尽有。

货架摆的已经很凌乱了。超市里有穿着清洁工衣服的僵尸不停努力想让超市更乱。我摒着气,想让他们忽略我的存在。于是,这些僵尸就僵硬的抬起头,看着我。

干笑吧……虽然是活死人了,说不定我的气息友好一点,还可以激活他们部分生前记忆?虽然我也觉得自己现在的想法很逗比,但是毕竟……我身上除了裙子,屁都没有……鞋子都是祖国山西平遥古城买的手工绣花鞋。要我上去跟僵尸打?要我在步伐矫健的进化僵尸面前跑?呵呵……我不如自杀死的痛快点儿。

见到我比哭还难看的干笑,超市的僵尸们居然集体呵呵呵的冲我叫了几声。他们没有冲过来,也没有退开。

“你们,走开哈。生前都是人类,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我心虚的对着这些僵尸道。呵呵……他们生前是美坚国的,也不晓得天朝语有没有过六级……

在死前玩玩行为艺术,也算是为艺术献身的大好青年了。

僵尸们低下头,默默的继续他们摔瓶子砸罐子的运动。没有理睬我。也没有对我的话进行点评和吐槽。

我低着头,心里默念佛祖保佑。咬着牙,迈进超市。

忽视掉周围的僵尸,和地上红黄白蓝的罐子。我面无表情的缓步推了一个推车。海的女儿,我现在是体会到这个童话里沉痛的爱了。每一步,都犹如走在刀上啊。那滋味。胃液都忍不住澎湃了起来。在我可怜的不知道几天没有进食的胃里跳动,准备从我嘴里出来,见识见识这C蛋的变态世界。

背包,是必需品。我也不看质量了,选了一个容量大,我又很喜欢它外形的,拿着就走。反正,都是我天朝制造的,质量,我信任。

食物,更是必需品。不过拿什么,就要另说了。饼干?不带。香肠?不要。我翻了一圈,终于找到了唯一要的食物:面粉……古代打仗,士兵除了吃饼,就是吃野菜和野兽。面粉这种食物,带着方便,做着也方便。占地面积小,一袋可以吃几个月。于是,我拿出顺过来的三个2升容量大水瓶,疯狂的往里面灌了满满两瓶面粉。分量,不轻了。剩下一瓶,装了混合的糖和盐。也是满满一大瓶。

保暖用品,对于我这种纬度和我天朝大东北哈尔滨差不多的人而言,更是必要到哭的东西。正常年代,蓝城冬天还经常会有学生因为埋雪里被冻死,更何况,现在这种天气异常,僵尸纵横的日子。

不吸水睡袋,20美坚元一个。顶120多我大天朝币。平时舍不得买,现在却潇洒的选了三个顺走了~我还是要回国的,也不知道家人都怎么样了。浅紫色是母上的最爱,黑色这种狂拽男主必备颜色给老爹带着,天蓝色就留给自己。

冲锋衣裤,必须要有。人们常言,五月天,娃娃脸。我是真怕下雪的。让棉袄棉裤全都去地狱吧!这种只有南方温柔冬天才穿的物什。大雪那个一埋,这些棉棉的家伙就会成为吸收冷气和冰水的海绵。在雪里因为穿棉衣而行动不便,这种把自己蠢死的死法,我不接受。

靴子,也是必要品,靴筒要高。靴筒要高。靴筒要高。重要的话,我对自己说三遍。毕竟这是有心理阴影的。曾经在蓝城的冬天,我穿着半高的靴子踩进雪里,灌了一靴子的雪。就这么的在雪地里走向上课之路,晚上回家脚都冻肿了。从此,我知道了一件事,蓝城的冬天,要靴筒高!

武器,我幸运的找到了枪。而且不是手枪。就静静躺在地上。看着和电脑游戏沙漠三角洲部队里面的狙击步枪挺像。就是沉啊沉啊沉。我站在子弹栏边上捣鼓很久,才找到符合型号的子弹。当然,原因不仅是身边陪着一只僵尸,而且它还时不时把子弹当弹球扔到地上玩。我猜,它生前一定没有愉快的童年。所以在死后,小小的子弹都能让它玩的那么满足。

……

带着吐槽的欢快心情,我把沃尔玛扫荡了一遍。路过僵尸时,我也已经可以淡定的对他们说Hi了。这是多么和谐的世界。买东西不花钱,身边还有友好的同胞们欢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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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之论圣母对末世的影响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玥影虫虫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玥影虫虫并收藏吐槽之论圣母对末世的影响最新章节第五章 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