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死没死?胡神?”

“他就是刘凌?见鬼他怎么看的见我们?”

史密斯和刘凌互相瞪视着对方,对着满脸无奈的姚霁,心中不约而同升起一种操蛋的感觉。

姚霁也是大感头痛,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前脚刚进代国,后脚史密斯居然也来了!

史密斯其实不是第一次来代国,上一次研究中心出事姚霁被迫滞留在代国,也是放心不下姚霁的史密斯亲自前来迎接姚霁。

所以这已经不是刘凌第一次见到史密斯了,上次史密斯留给刘凌的印象,只不过是一个高大的背影。

他至今还记得姚霁看到他出现时欣喜若狂、一飞冲天的情形,衬得被留下的他,越发显得孤单可怜。

至于他的名字,还是为了挑拨两人感情、故意刺激刘凌的秦铭说的,秦铭用的是音译,对于刘凌这种古人来说,即使是神仙叫“死没死”也实在是惊世骇俗,心里自然而然就把史密斯代入到了人间阎罗王或是牛头马面那种神职的神仙上去了。

反正是邪仙!

刘凌还记得秦铭曾说过在他们的世界,女性有任意选择伴侣的权利,即便是有了肌肤之亲,也不代表一辈子就选择那一个人,又说瑶姬有个叫死不死的同僚一直在追求他,只有他才和瑶姬最为般配……

就他,也般配?

刘凌冷静地打量着“死不死”的外貌。

只见这“邪仙”一头金色的短发,颜色像是官府里刚刚炸过入库的灿金,在阳光下闪耀着简直能刺瞎人眼睛的光芒,而且其色泽之莹润,让刘凌这个凡人都觉得诧异。

除此之外,无论是碧蓝的似乎能把人吸进去的眼眸,还是真正称得上“刀削斧凿”一般的硬朗五官,都让刘凌油然生出极强的警觉性。

虽然刘凌的五官在汉人中一直算是另类的挺秀,而且继承自母亲的血统也让他的身高比寻常人更高,但和史密斯比起来,他那“立体”的五官简直和平板其实也就差不了多少。

就连刘凌在这个时代最自傲的“身高”,在史密斯面前似乎也成了算不上什么优点的东西。

如果说秦铭和成年的刘凌差不多高的话,史密斯一米九的个子就让刘凌这个看惯了别人头顶的九五之尊打心底不爽。

居然比我还高!

警报!

警报!

假如内心的语言能够浮现出来,刘凌的头顶上应该全是这样的词汇。

即使古今审美不同,但对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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