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亭前世因为手头上有些公司发的美元奖金,所以被同事们怂恿着一起在美股纳斯达克市场开了户,可他平时忙于工作也没时间去关注,只跟着同事们一起买了星巴克公司股票后就扔着不管了,选择这家公司的原因说起来很好笑,只因为他们平时常常从公司楼下星巴克咖啡店买饮料,仅此而已。

凭借自己前世记忆,胡一亭还记得市场一些大致走向,虽然不像自己在IC设计方面那样复刻般清晰,但仅凭一丝丝模糊印象,他也记得纳斯达克市场基本符合赢者通吃的二八定律,市场中3%的公司占据了市场总市值的70%!其中微软、英特尔、苹果、亚马逊、谷歌、脸书、英伟达这七家公司更是突出,它们七家的市值总和足足占据了市场总市值一半,而市场每年新增市值的一半以上也是由它们七家和另外两三家当时处于市场热点的公司所贡献。

为了保险起见,更因为自己在这方面记忆不深,了解肤浅,所以胡一亭根本就没去考虑投资什么冷门企业,他觉得只要抓住这几家自己记得住名字的大公司就行了,毫无疑问,亚马逊就是其中一家以稳健经营且高速发展著称的公司。

虞有澄对胡一亭这种貌似随便颇为困惑:“胡一亭你不能这样顺便选择呀,我觉得起码要先对他们做个调研吧?好不好?其实我觉得硅谷还有很多优秀的公司可以投资,比如研发显卡技术的NVIDIA,他们英伟达公司的杰森黄,黄仲勋,你上次也见过的嘛,和我们在拉斯维加斯一起吃饭的!我听说他们现在因为新技术研发很缺钱,到处在找投资人。”

“对对,我记得,黄仲勋人很不错的,不过我们重光目前自己也在研发显卡,实在不想投资自己潜在的对手。”

“是这样啊。”虞有澄眨了眨眼:“那还有很多公司值得投,只要我们把在沙丘路上把风投的牌子挂起来,每天上门送资料的公司就会源源不断,为什么一定要选择一家在西雅图已经完成了天使轮投资的公司呢?”

“直觉!”胡一亭不得已只好用这个非理性单词来搪塞,“我在新闻里看到,亚马逊创办人贝索斯之前是普林斯顿电气工学与计算机科学系毕业的工程师,毕业后又在华尔街一家投资银行干到了常务副总裁,这样的人下海创业,我觉得再太合适不过了,首先理工科出身让他对技术有正确认识,金融业履历又让他对投资和管理有经验,这种人能够毅然抛弃待遇优渥的副总裁职务,冒风险下海创业,必然是有着极强信念的人,他对项目一定充满信心,不可能是出于一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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