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林文杰来说,不管是转让金额多少或者时限长短,这些条款在他心里都比不过这个优先权。本小说手机移动端首发地址:︾︾diǎn︾小︾说,..o
这是他最看重的一个条款。
林文杰提出的这个优先权,指的是叶梓今后所有的作品,必须首先无条件的提供给p。p挑选之后,剩余作品也需要经过p的同意,叶梓才能向其它唱片公司提供。
作为一个眼光敏锐的制作总监,林文杰从《饿狼传说》这一首歌曲就足以看出叶梓在词曲创作方面的才能。他亲自拟订的这个条款就是想彻底绑定叶梓的将来,并且极大限度的控制住叶梓作品的扩散范围。
这样的一个条款,从p和林文杰自己的角度出发,如果能让叶梓签署下来,对他们是最有利的。
这也是这份协议真正的核心内容,重要性远远超过其它各项条款。
这一diǎn,才是林文杰今天亲自来与叶梓谈判的目的所在。刚才他所表现出来的所有一切,包括那种刻意强势的态度,都是为了确保这个最后的条款。
可是林文杰万万没有想到,叶梓宁可在价格与时限上做出重大让步,在优先权这个条款上却是半diǎn都不肯退让。
这肯定是叶梓识破了自己的计划。
这个该死的内地乡巴佬!
叶梓当然不傻。
他怎么可能将自己创作方面的将来,完全绑定在p这辆战车上面?这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吗?
其实从这一条款本身来说,还是有一定的可取之处。这样的条款一旦签署下来,至少作品的出路问题创作者不用太过担心了。p会第一手接盘,如果p看不上,还可以继续向其它唱片公司兜售。这等于是给作品的出路多上了一道保险。
但是,这个条款一旦签署,创作者的自由选择权利就失去了,同时失去的还有货比三家的权利。173而且从p的角度出发,他们即使接盘作品,价格上面肯定是不会出什么高价的。
要不然。怎么叫作“优先权”呢?价格上都不让步,凭什么要p第一手接盘呢?
不过,在创作者还没有创作出足够份量的作品,没有完全在歌坛站稳脚跟的情况下,签署这个协议也是有一定好处的。
这就要看创作者自己,是希望有一个相对安稳的创作环境,还是希望能够自由安排自己的作品出路。
各有优劣罢了。
但是这样的选择,在叶梓这里是完全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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