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回信,不是论文,不是辩论赛!好了,大概浏览一下吧!在开篇,对于新罗抢占熊津都督府领地,金法敏有自己的法理依据,那就是当初大唐太宗皇帝李世民下给新罗的诏书,诏书中有句话:

“我(李世民)平定两国(百济与高句丽),平壤以南,百济土地,竝乞(竝bing,同‘并’)新罗,永为安逸。173

“人心所向,百鸟朝凤”之意也!也就是说,百济,新罗等都是大唐属国,说通俗点讲就是大唐的一个道(省)。无论太宗李世民说过谁归谁管,都不能越过中央政府直接伸手去要,更遑论去抢了。

像金法敏这种自己去抢的行为而招致大唐出兵的事件,严格来说不是大唐“对外”用兵,而是“安内”:金法敏擅动干戈,搁以前这叫“造反、叛变”!我大唐是在“平叛”,是内政,家事!

上面分析大概如此,如果有点绕,没关系,我挂点时事新闻出来,大家就明白了!

,撤销秦淮区与白下区,以原两区所辖区域设立新的秦淮区;撤销鼓楼区与下关区,以原两区所辖区域设立新的鼓楼区……无论撤销谁,也无论归属谁,更无论叫什么名字,原秦淮区与白下区还是南京市的行政地盘,归南京市管辖,再怎么调也还是中国的地盘。现在肯定明白了!

百济与新罗的关系对于大唐来说,按照李世民的意思就是“撤销百济与新罗,以原两国所辖区域设立新的新罗(名字都起好了,就叫鸡林道都督府)”,是内部调整。

好了,第一个问题搞清楚了。万幸的是我们没有被金法敏绕进去!第二,金法敏的狡辩;在回信中,金法敏了历数了即位以来十年间的贡献。从显庆五年的灭百济,到总章元年的灭高句丽。新罗出兵出粮,一派忠诚无怨。

接下来就为自己出兵熊津都督府进行了狡辩。(为了故事的完整性,我还是想分析一下,看看金法敏的伎俩。)大唐的史料对于这方面是只字未提,我们就从金法敏自己写的回信中来入手吧。

按照金法敏的说法,之说以要出兵熊津都督府,是因为熊津都督府的言而无信!缘由是什么?“恐彼此(熊津都督府与新罗)相疑,宜令两处官人。互相交质”是说为了建立双方的信任,双方互派人质到对方,

在古代,是惯用的方法。那么熊津都督府如何“言而无信”了呢?“百济(熊津都督府)虽许交质,城中仍集兵马”意思就是说熊津都督府答应派人质了,但是城中却仍然还有兵马聚集。

而且我新罗“到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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