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笙进了省队大门之后,南风转身打了个车,回家了。173

他现在的”家”是一处距离树青体校不远的高档公寓,一百多平的两室。一个人住的话很宽敞,如果再多一个人,那就很温馨了。

房子是四年前买的,那时候房价正低迷,南风买了一套自住,又陆续在市中心多买了几套。毕竟是那么物美价廉的东西,错过多可惜。那时的他不算一个商人,不过可能是出身于商业世家的缘故,他这方面的敏感度还是有的,觉得买房子肯定亏不了。

房子多了,自己住不过来,他就租出去了。凌峻宇知道这事儿之后,还笑他寒酸。南风也只是付之一笑。

蚊子腿也是肉,明摆着的利益,他为什么不拿?

不过么,在这些闲置的房子里,有一套,他是坚决不租的。那套是地段最佳、环境最好、房型最棒的。

这套房子,是给陆笙留的嫁妆。

直到现在,南风还觉得自己这个想法有点抽风,所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

回到家,他看了一下午的财务报表。这些报表除了他自己公司的,还有凌峻宇给他的。南风以前看报表的方式很粗放,现在他要做的就是看懂细节性的东西,然后自己分析一下财务报表所反映出来的公司经营情况。

想当一个管理者,他还有许多东西要学习。

他手头的两个公司都是四年多前投资的。那时候他和父亲关系闹得很僵,南争鸣断了他的财路,南风不想坐吃山空,用手头的余钱投了两个公司。

公司规模不算大,每年的利润有一半用来扩大经营,另一半装进南风的腰包。

几年下来这又是一笔钱。有钱了,怎么花,这是个问题。

南风倒也不着急做决定。看完报表,他伸了个懒腰,扫一眼桌上一个小摆件。那是一个用树脂做的拉布拉多犬,狗狗趴在地上,黑亮的眼睛水汪汪的,萌态十足。这是陆笙在地摊上买的,二十块钱一件,买之后用红色的玻璃纸包装,送给南风做生日礼物。玻璃纸上还打了蝴蝶结。

他看着这只狗狗,又想到了今天中午的陆笙,想到他们那无意间的亲密触碰。压在心底的情绪突然毫无预兆地释放出来,不过是几秒钟的接触和停留,却在几个小时之后演化出一场微妙的旖旎情思,让他耳畔微微有些发热。

南风觉得,自己这样因为与一个未成年少女的肢体触碰而想东想西,实在有点龌龊。

大概是因为素了太久吧……毕竟,别说初-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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