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

马璁的长枪狠狠刺出,被哲科别的弯刀架住。

哲科别满头大汗,朝马璁恶狠狠道:“我跟你们的张将军是朋友。”

“战争面前,没有朋友。”马璁淡淡道。

说罢,双手用力,长枪往上一提,枪尖对准哲科别的胸膛刺去。哲科别大惊失色,脚步连退,因为之前屠胡的气定神闲,让这帮鞑靼贵族全部没有骑马。

退了三四步之后,好不容易有惊无险的躲过了马璁的枪尖,他愤愤的看了马璁一眼,竟然掉头就走。

好不容易才逮住一个官职看上去不错的鞑靼将领,马璁怎肯就这么放过哲科别。双腿一夹马腹,战马快速奔向前方,长枪再度刺出,这次的目标,是哲科别的后背。

眼看哲科别就要被刺穿,忽的,哲科别脚下一软,竟然一脚踩进一个陷马坑中。这一下,阴差阳错的救了他性命。

长枪如吞吐信子的毒蛇一般再次袭来,哲科别连滚带爬的爬出陷马坑,一个不知道哪里学来的懒驴打滚,不顾华贵丝绸衣裳上沾满草屑和泥巴,在四五丈之外爬起来发足狂奔。

他从马璁眼中看到了赤裸裸的杀意,所以他没有继续战斗下去的勇气。

一般的草原勇士,可能面对一个想要不死不休的敌人会选择殊死搏斗,但是像哲科别这种身居高位日久的人则不会。

他们明白自己的命比什么都重要,荣华富贵没了,命还在的话,他们可以继奋斗。但是命没了的话,什么荣华富贵都是过眼云烟。

哲科别七拐八绕之后,一路狂奔的同时口中呼喊着自己的手下过来救自己,没多会,还不等马璁策马追逐,他已经躲到了十五六个鞑靼汉子身后。<>

马璁无奈,只能策马追上去。

然而,等他将十几个鞑靼士兵全部杀死之后,哲科别已经不知去向了。

战场上不断有人倒下,金帐这边的鞑靼士兵只有两万多,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再战马上的。没了战马的鞑靼士兵就像没了翅膀的雄鹰,根本就飞不了多高。就算是明军跟他们同样站在地上对打,他们也为未必是精于步战的明军的对手。

更何况有战马的配合,冲击力加上武器砍劈的力量,能够轻松的撕裂他们的身体。

草原上缺少铁器,草原人的锻造水平也远远比不上大明。

占据极大优势的情况下明军轻而易举的撕裂了鞑靼的防御阵型,来回厮杀,如入无人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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